來源:濟南時報
2018-11-09 08:12:11
市民張先生租用了槐蔭中建錦繡廣場的一處寫字間作為公司辦公用地,這幾日天氣轉涼,他正準備向物業交今冬的采暖費用。按照物業提供的服務手冊和收費公示,供暖費為每平方米39.8元,可交費時物業卻告知每平方米的供暖費變成了46元。
張先生今年剛回濟南準備創業。多方考察后,他跟合伙人選定中建錦繡廣場的寫字樓。“要供暖了,收費時物業突然漲價了。”之前交物業相關費用時,物業提供了服務手冊,里面寫明供暖費用為每平方米39.8元,結果前幾天物業發通知,每平方米漲到46元。“他們說是設備運營成本,之前的定價錯了。”
據悉,中建錦繡廣場是由濟南熱電有限公司西部熱源廠實施供暖,西部熱源廠工作人員表示,按照濟南市相關收費規定,商用寫字樓的供暖收費標準確實為39.8元。“由于屬于市政集中供熱,物業如果多收費用,必須有相關文件依據。”
在業主提供的物業服務手冊中,已寫明“39.8元”包含熱媒費用及共用設備設施系統運營費,日常物業服務費中也包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檢測費用。同時,物業服務收費公示里,只寫明了“39.8元”的暖氣費,并未有其他供暖費用收費項目。對此,山東博睿律師事務所律師黃西文認為,首先,物業服務費和供暖費中包含了設備運營費用,價格上漲部分沒有依據;其次,未經業主同意私自上漲,涉嫌違約。
10月30日,濟南下發相關通知,要求物業公司應對服務內容、服務等級、收費項目、計費方式與起始時間、收費標準與依據向業主進行公示。槐蔭區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會核實業主所述問題。“如果屬實,物業公司的作法違規。”
“我們這邊樓層比較高,熱電廠的熱源送到后,需在樓內再次換熱送暖;設備運行整個冬天,還要進行維護保養。”寫字樓中建東孚物業相關負責人解釋,漲價情況是由于工作人員前期成本核算不到位,工作疏忽導致。發現問題后,他們在8月修改了相關條款,“但對于前期簽約的業主,我們先同他們協商,如果對方不認可,我們也接受按原有約定執行,等到下一個采暖季時再重新定價。”(記者俞丹 實習生王玉英)
原標題:物業收取供暖費每平方米咋漲了6元?中建錦繡廣場收費遭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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