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11-27 16:31:11
26日,菏澤市物價局聯合菏澤市財政局、菏澤市教育局一起下發了《關于嚴禁中小學校收取飲用水費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中小學校不管是自供、還是聯合供水企業等形式向學生供應的飲用水,學校及供水企業一律不得向學生收費。
據了解,近期有群眾舉報,部分中小學校與供水企業聯合向學生提供飲用水并向學生收取水費。
通知提到,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8〕15號規定:有關部門應依法加強對民辦學校收費行為的監管;《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17〕146號)規定:嚴禁學校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取暖、降溫、飲水、校園安全保衛、圖書館查詢、午休管理、課后看護、自行車看管以及軍訓期間發生的費用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經請示上級價格主管部門明確答復:各中小學校不管是自供、還是聯合供水企業等形式向學生供應的飲用水,學校及供水企業一律不得向學生收費。
同時要求,各級價格、財政、教育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學校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超范圍收費、不按規定公示以及有關部門、單位通過學校違規收取代收費等行為,要嚴肅查處,堅決禁止侵害學生利益的行為發生。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建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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