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11-27 22:48:11
簽訂合同將房屋賣于他人并已經收受了部分房款,卻因為看到房價上漲,見利而棄信拒絕履行合同,并進而要求漲價,被對方起訴到法院后一再狡辯,并在法院判決敗訴后再三拒絕履行,甚至大膽抗拒法院執行,實實在在上演了一出不講誠信的鬧劇。近日,濟南歷城法院對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被執行人張某做出司法拘留15天的處罰決定。
2016年9月12日,江某購買了張某位于濟南市歷城區山大北路某小區的房屋,并支付張某定金3萬元。
2016年9月18日,江某支付張某房屋首付款100萬元。同日,張某與江某簽訂《濟南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約定買賣雙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到登記機構申請該房屋的過戶轉移登記。
雙方辦理網簽后,因濟南市房屋價格在此期間大幅上漲,張某以種種理由拒絕履行合同,甚至還將房屋出租給其他人以阻撓江某實現權利。
江某無奈起訴至歷城法院,法院作出判決,判令被告張某協助原告江某將房產轉移登記至原告江某名下,并賠償江某損失,還要求張某盡快騰出房屋交還給江某。張某不服提起上訴,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了張某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既不向江某交付房屋,也拒不接受剩余房款,反而提出讓江某額外支付補償費100萬元的無理要求。江某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歷城法院執行局多次督促張某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但張某明確拒絕,在歷城法院強制將房產過戶到江某名下后,仍拒絕騰空交付房屋。
11月15日,歷城法院依法對張某實行司法拘留15天。
11月23日,歷城法院執行法官龔緯帶隊依法進行強制騰房,房屋順利騰空并交付與江某及其家人。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 馬云云)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