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8-12-27 15:55:12
市南區人民法院運用遠程多方庭審系統公開宣判了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案件 。
青島新聞網12月27日訊(記者 陳志偉)今天,市南區人民法院運用遠程多方庭審系統公開宣判了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案件。被告人孫某某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市南區法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董某與被執行人孫某某、徐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孫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依法拍賣其抵押給申請執行人的位于天津路23號乙1單元301戶房產,此處房產經三次拍賣流拍后以物抵債給了申請執行人董某,并辦理了過戶手續。但之后孫某某長期居住在此,拒不騰出涉案房屋。此外,市南區法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某銀行與被執行人孫某某、徐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查明被執行人孫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依法拍賣了孫某某抵押給申請執行人的位于天津路23號乙1單元302戶房產。
2017年3月,買受人韓某在青島市房產交易所通過競價方式購得此處房產,并辦理了過戶手續。但房產拍賣成交后,孫某某不但不騰出涉案房屋,反而將301、302兩處房屋打通并居住在此。買受人多次到此房屋處要求入住,但是始終大門緊鎖,任憑怎么喊話、敲門,均無人應答。
2017年9月,市南區法院執行干警來到涉案房屋處張貼騰房公告,要求孫某某限期內騰讓涉案房屋,孫某某竟對執行干警破口大罵。隨后,執行干警多次到該涉案房屋處強制騰房,孫某某拒不開門,長時間與法院干警對峙。
2018年8月,市南區法院執行干警再次來到該涉案房屋處進行強制騰遷。孫某某雖在屋內,但仍拒絕開門,并稱自己未穿衣服,禁止執行干警入內。執行干警在門外反復勸說并給予其足夠的時間,孫某某拒不理會。見勸說無果,執行干警強行開鎖進入屋內,孫某某見狀對執行干警破口大罵,阻撓、抗拒執行,態度極其蠻橫。鑒于此,市南區法院依法對孫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018年12月3日,市南區檢察院對孫某某提起公訴。
市南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孫某某對人民法院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綜合全案案情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今年以來,市南區法院持續強化執行工作措施,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共將1619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10588人,對16名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打擊拒執犯罪4起,其中已宣判2起,另有2起正在審查起訴階段,包含1起自訴案件。1-11月份,市南區法院共執結案件5974件,執行到位金額16.6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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