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海報新聞
2019-02-23 13:23:02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2月23日訊(記者 張穩) 日前,住建部公布的一項規范征求意見稿中指出,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房地產交易將正式告別“公攤面積”。消息一出,引發很多網友對“房價上漲”的擔憂。對此,大眾網·海報新聞了解到,專家認為,住建部公布的上述規范,目前還不不確定是建議標準還是規定強制標準。規范實施后,預計每平米房子的單價會有提升,但總價不會產生變化。
房地產交易將正式告別“公攤面積”
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發布《關于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海報新聞記者注意到,在這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中,有一份全文3.1萬字的《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由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這也意味著房地產交易將正式告別“公攤面積”,近年來輿論密切關注的“買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現象有望終結?!蹲≌椖恳幏丁分赋觯@一規范是為貫徹執行國家技術經濟政策,保障住宅項目安全、適用、宜居、綠色和耐久,規范住宅項目規模、布局、功能、性能及技術措施而制定。住宅項目建設、使用和維護必須遵守本規范。
房價會上漲? 專家:房子單價會漲,但總價不會變化
消息一出,很多網友紛紛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房價肯定會上漲。甚至還有網友作了一個形象的比喻,說就像核桃帶皮20一斤,核桃仁卻50一斤。對此,山東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鐵崗表示,這一規定主要是考慮到我國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積進行交易,而開發商和消費者在“公攤面積”上常常存在異議,很多房產糾紛的原因都和“公攤面積”有關。住宅建筑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確實意味著以后買房不用考慮公攤的問題。以后買房需要多大面積,會有多少預算,都會有一個清晰的直觀感受,不會再出現對于公攤面積的異議了。同時也可以預防房產公司亂分攤的現象發生,避免開發商把本來不屬于買房者承擔的部分分攤給買房者。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將會尋找到一個買賣雙方都公認的、公平的標準衡量尺度,對買房者和售房者都有利。在以前不標準的衡量尺度下,由于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買房者總會存在吃虧的現象。而在標準衡量尺度下,對掌握信息相對較少的買房者來說會更有利。
山東省房地產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孫大海表示,這只是一個工程建設規范公開征求意見,目前還不不確定是建議標準還是規定強制標準。同時,建筑面積計價和套內面積計價都有一套專門的計算法則,以前買房是按建筑面積計價,規范實行后按套內面積計價,公攤面積的價格自然會分攤到套內面積的價格上來,這只是換算方法的不同。這會有一個緩慢的調整過程,雖然每平米的單價會有提升,但是房子的總價不會產生變化。
警惕開發商過度擠壓公攤,導致社區品質下調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也在個人公眾號表示,是否按套內計價政策對于購房者實際購房成本基本無影響,主要影響的是部分打著政策擦邊球賣低得房率房子的開發商。另外,對于購房者而言,物業費等因為建筑面積衍生的收費也有可能降低。需要注意的是,公攤面積并不是越小越好,不計入面積價格,意味著開發商同樣可以提高套內單價,另外如果開發商過度擠壓公攤,會導致社區品質下調,包括樓道、會所、大堂等公共面積縮水。
公攤即謂公攤面積,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簡稱,它與套內建筑面積之和構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對于公攤面積的處理,目前我國尚無明確法律法規出臺。根據2000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范》執行。依據《房產測量規范》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即公攤面積為: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等;樓宇(套)與公共空間之間的分隔,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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