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
2020-03-04 13:38:03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國家供電部門先后發布“支持疫情防控及供電服務保障10項舉措”“應對疫情影響、全力恢復建設、助推企業復工復產12項舉措”等多項有用電優惠政策。為保證政策更好落地,更多企業享受政策紅利,山東供電部門將疫情防控期間電費電價相關優惠政策進行了盤點。
一、階段性降低工商企業用電成本
1.政策內容
對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且不屬于高耗能行業的電力用戶(含非高耗能行業市場交易用戶)計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2.實施范圍
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且不屬于高耗能行業的電力用戶(含非高耗能行業市場交易用戶)。高耗能行業范圍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造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
3.實施時間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疫情防控期間支持性電價政策
1.政策內容
1.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即日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小于15天”等條件限制,減免收取容(需)量電費。
2.疫情期間復工、復產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基本電費的,實際最大需量超過合同確定值105%以上部分按實計收電費,暫停執行“超過105%部分的基本電費加一倍收取”的電價政策。
2.實施范圍
兩部制電價客戶
3.實施時間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高可靠性供電費減免政策
1.政策內容
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2.實施范圍
醫療場所
3.實施時間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四、疫情防控項目“三零服務”
1.政策內容
對于政府確定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項目的新裝、增容用電需求,開辟綠色通道,實施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三零”服務。
2.實施范圍
政府確定的疫情防控項目
3.實施時間
疫情防控期間
五、疫情防控期間“欠費不停電”措施
1.政策內容
對國家電網公司和省政府發文明確的“欠費不停供”政策范圍內的電力客戶,嚴格落實“欠費不停電”措施。對確因疫情影響出現經營困難,無法按時交納電費的企業,應履行審核手續并簽訂緩交協議,明確緩交時間、違約責任等事項。對居民客戶、已簽訂緩交協議并按時履約的企業免除緩交期間的電費滯納金。
2.實施范圍
中小企業(適用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定的中小企業);生活服務業、批發零售業、展覽業及電影放映業企業;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全部居民客戶。
3.實施時間
自2月份電費起至疫情結束
如對上述政策有疑問,可致電95598或電詢當地供電營業廳了解。
(記者 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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