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20-03-11 06:03:03
青島實現“拿地即拿證”
繳稅后當日可核發(fā)不動產權證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為進一步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推進不動產登記提速增效,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優(yōu)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辦理流程,壓縮辦理時限,實現 “拿地即拿證”。
地籍調查前置。為了提高土地登記效率,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采用地籍調查前置的工作模式,國有建設用地在招拍掛出讓或劃撥之前進行權籍調查,形成權籍調查初步成果(面積、界址點、圖形等物理屬性數據)。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或劃撥決定書作出后,補充完善土地用途、年限、權利人等權屬信息后形成登記權籍調查成果,大大節(jié)省了拿地后地籍調查的時間。
信息共享只跑一次。權籍調查原需要往返分局和登記部門來回跑,現在通過不動產權籍調查系統(tǒng)將權籍調查成果數據進行傳輸,土地取得人辦理不動產權證只跑登記部門即可,減少跑腿次數。
即時受理當日發(fā)證。土地取得人在繳清土地出讓金后,持登記申請書、土地出讓合同及出讓金繳清證明到登記部門申請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繳納稅費后,當日核發(fā)不動產權證。
(記者 王冰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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