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2020-05-19 07:05:05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梳理,江蘇、云南、湖北、陜西等多地已經開始了針對電動車的查處行動,但包括行動最早的深圳在內,目前尚未看到有人因為騎電動車不帶頭盔被罰款的相關報道。
相反,目前已經有河南和河北兩省的省級交管部門,針對市場上安全頭盔“一盔難求”的現狀發布權威解釋,明確對于騎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的行為進行處罰,而是以糾正、教育為主。比如:通過設立學習教育點,觀看違法事故視頻、學習抄錄交通安全法規、參加志愿勸導活動、朋友圈集贊等方式,督促騎乘人員自覺佩戴安全頭盔,讓佩戴安全頭盔成為自覺行為。
具體到山東省,目前,山東省公安廳針對這一問題尚無明確回應,對于“一盔一帶”的守護行動還處于宣傳發動階段,各地交警大多通過聯合外賣、外地等行業開展線下以及線上宣傳活動等形式實施,并沒有哪個地市開展針對駕駛電動車不戴頭盔的查處行動。那么,山東省會對此實施嚴格的查處行動嗎?騎電動車不戴頭盔會被罰款嗎?
答案是根據公安部的部署,山東省肯定會組織針對電動車的相關行動,騎車不戴安全頭盔也肯定會是行動的主要對象,但未必會實施罰款這樣的硬處罰。為什么?因為沒有依據,執法部門實施執法行動,不管是罰款還是記分必須有法律依據。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并沒有針對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的明文規定。只有針對摩托車的規定:駕駛摩托車不按規定佩戴頭盔的記2分,罰款50元以上200元以下。目前,山東省以及各地市也沒有針對電動車管理的地方法規,也就是說目前在山東省并沒有處罰駕駛電動車不戴頭盔的法律依據。如果這一狀況不發生改變,可以預見,山東省對騎電動車不戴頭盔的查處仍將以現場糾正和教育為主。而這也是目前國內對于騎電動車不戴頭盔查處的主流做法。
目前,市面上常見的摩托車(電動車)安全頭盔主要分為全盔、3/4頭盔、半盔頭盔、上掀式頭盔四種。其中全盔能將整個頭部,包括嘴巴包裹在內。這種頭盔的優點在于防護性好,能夠保護頭部所有位置。但它也有缺點,因為它將頭部整個包裹起來,透氣性差,冬天還好,一到夏天佩戴這種頭盔會十分的悶熱,舒適性差。
3/4頭盔是相對于全盔而言,這種盔頭盔只保護頭部的四分之三,相對于全盔,這種頭盔的眼部至下巴位置是空的,所以得此名。它兼顧了防護性和透性,是市場上最為比較常見。它的特點是透氣性好但比不上半盔,防護性比半盔好但比不上全盔。
半盔也非常常見,顧名思義,這種頭盔只能包裹保護半個頭部,它佩戴方便,透氣性好,但僅僅能防護頭頂區域的安全。
上掀式頭盔可以看做是全盔的“補充款”。它的眼部至下巴這一區域是活動的,可以視情況變身成全盔,也可以從全盔變成3/4盔。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泰來 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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