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2021-05-05 14:11:05
原標題:“五一”假期加班費怎么算,調休還是三倍工資?官方回復來啦
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5月5日訊 “‘五一’假期加班費怎么算?”“勞動節當天加班可否用調休替代加班費?”今天,假期“余額”已嚴重不足,不少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留言,咨詢“五一”加班的相關情況。
觀海新聞記者了解到,今年“五一”假期雖然連休五天,但是只有5月1日當天為法定休假日,5月2日至5日均為調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即5月1日當天加班按三倍工資算,5月2日-5日加班,用人單位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如不安排補休,加班工資則按二倍工資算。
——5月1日當天加班:
加班費=3倍工資=加班工資計發基數÷21.75天×3
——5月2日至5日加班的工資:
加班費=2倍工資=加班工資計發基數÷21.75天×2×加班天數
記者從人社部門獲悉,5月1日安排勞動者加班,不可以通過補休進行補償,應當按照法定標準足額支付勞動者加資。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協商,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或投訴。因加班費發生爭議的,勞動者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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