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21-10-18 11:15:10
原標題:國家環保部反饋藍帆醫療廢氣污染 淄博市生態環境局調查處罰
來源:魯網
魯網10月18日訊(記者 張潤邦)因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藍帆醫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藍帆醫療或公司)受到環保部門的行政處罰。
淄環罰字[2021]第0708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年6月25日,國家生態環境部強化督查組對藍帆醫療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六車間無組織廢氣收集管道存在三通,閥門處以關閉狀態,但未關嚴,部分廢氣通過軟管進入靜電除塵器,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2021年7月12日,淄博市生態環境局在對公司存在的上述環保問題進行了調查并表示,“以上實事,有現場檢查(勘察)記錄、調查詢問筆錄、國家生態環境部強化督查組通報反饋問題、現場照片等證據為憑。”
淄博市生態環境局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稱,“我局于2021年9月11日以《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淄環罰告字[2021]第07080號)告知你(單位)陳述申辯權(聽證申請權)。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視為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
9月28日,淄博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有關規定,遵照《山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魯環發[2020]1號),對藍帆醫療作出處以8.8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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