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21-10-31 19:10:10
原標題:日照公安機關共查處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案件6起 處理4人
來源:大眾網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張麗 邱翔 日照報道
10月31日下午,日照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疫情防控最新進展。針對在疫情防控過程中,對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強行闖卡、造謠傳謠等行為,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情況怎樣?日照市公安局副局長、一級高級警長曾憲威進行了介紹。
據介紹,10月26日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共查處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案件6起,處理4人。
10月28日,何某酒后將某執勤點的桌子以及通告指示牌掀翻,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調查處理。
10月28日,五蓮縣周某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沖撞防控卡口離開小區,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被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10月29日,李某在某微信群內發布“日照明天封城”的虛假信息,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處罰。
10月29日,高某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不聽從防疫人員勸阻,強行穿過防控卡口離開小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命令,被依法行政處罰。
另兩起案件正在依法調查中。
曾憲威介紹,疫情防控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以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阻礙執行職務、尋釁滋事等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間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不配合政府及工作人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隨訪、管控等各項疫情防控工作的,不主動申報、故意隱瞞疫情及行程信息、不嚴格落實居家隔離、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編造虛假疫情信息,或者明知是虛假疫情信息而故意傳播的;
(四)隨意毆打、辱罵、恐嚇他人的,發泄情緒、尋求刺激、逞強耍橫、起哄鬧事的,強拿硬要、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五)以暴力、威脅、侮辱、謾罵等方法阻礙疫情防疫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
(六)囤積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護用品、藥品及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
(七)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
(八)實施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擾亂社會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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