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
2021-11-11 17:11:11
原標題:水價怎么定?山東將出臺這一新政,與你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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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山東省水利廳等6部門近日聯合印發的《落實和完善節水激勵政策若干措施》進行解讀。記者從會上了解到,為進一步完善水資源價格機制,充分發揮價格調節作用,提高用水效率,山東擬出臺《關于深化水價機制改革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實施方案》,到2025年,全社會基本建立充分反映水資源緊缺狀況,以節約和合理利用水資源、提高用水效率、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核心的水價機制。
據悉,近年來,山東在深化水價改革,完善水資源價格機制,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促進水資源節約利用方面進行了初步探索,普遍建立了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完善了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政策,建立健全了農業用水終端計量水價制度,探索建立了區域綜合水價制度,促進了水資源的節約利用。“但水價偏低、主客水不同價、水價機制不靈敏等問題依然存在,亟需深化改革。”山東省發展改革委二級巡視員陳有良坦言。
陳有良介紹,近期,山東省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擬定了《關于深化水價機制改革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實施方案》,將通過建立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的水價形成機制,倒逼節約用水和水生態保護。
具體來看,首先是從根本上改革定價機制,由按凈資產利潤率定價改為按“準許成本+合理收益”核定工程供水價格,允許供水企業獲得合理收益,保障工程可持續發展;實行主客水多水源區域同價,綜合核定多水源同一價格;逐步推行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相結合的兩部制工程水價。
農業用水方面,全面建立計量水價推行水利骨干工程水價加末級渠系維護費的終端水價制度,維持農業水價基本穩定,確保總體不增加農民負擔,推行農業用水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制度。
完善城鄉用水階梯水價制度。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基礎上,建立健全激勵提升供水質量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保持居民用水第一階梯價格穩定,進一步調整城鎮居民各階梯水量、水價,適度拉大分檔級差,非居民用水實施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對“兩高”行業實行更加嚴厲的加價政策,同時進一步加強城鄉公共管網供水價格管理。
健全非常規用水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持續推進海水淡化規模化利用,落實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和免基本電費等優惠政策,鼓勵使用中水等再生水。
同時,強化排污者付費措施。2022年年底前,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1.5元,非居民不低于2.0元,逐步實現城市污水處理費標準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標準相當。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方壘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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