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22-04-13 09:04:04
原標題:@青島新就業無房職工,這個租賃補貼最低也有300元/月!看看你能申領嗎?
來源:青島本地寶
疫情之下的這幾年,深感生活的不易,健康的身體,足以支撐生活的收入,漸漸的對錢的合理使用、規劃,也有了能省則省,能薅能薅。
小編今天再提醒一個,能領的補貼就抓緊領!
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青島市新就業無房職工租賃補貼,符合條件者,最低也有300元/月,累計發放期限最長36個月,趕緊來看看你能申領嗎?
申請條件
申請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獲得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
?具有本市戶籍;
?2021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首次就業創業、首次辦理就業登記并在申請前及獲得補貼期間均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自申請之日起,全日制學校畢業時間不超過3年;
?申請人已租賃住房且申請人家庭在申請人工作單位注冊地區域內無自有住房。
其他說明
申請人未婚的,申請人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和申請人父母;申請人已婚的,申請人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和申請人的配偶、子女。
單位注冊地為西海岸新區、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以下簡稱市區)的,申請人家庭須在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單位注冊地為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申請人家庭需在單位注冊地區域內無自有住房。
申請人及家庭已享受我市人才購房補貼、人才租房補貼、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租賃型人才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財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補貼政策以及住房保障政策的,不列入前款規定的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保障范圍。
補貼標準
符合條件的新就業職工階段性租賃補貼標準為300元/月;
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的,補貼標準增加至400元/月;
申請人家庭中有多個新就業無房職工的,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發放,補貼標準為500元/月。
個人(家庭)實際承擔的住房租賃費用低于以上標準的,按照實際承擔的費用發放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
補貼期限
申請人自首次享受補貼月份起,階段性租賃補貼累計發放期限不超過36個月。
申請審核流程
01、申報
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原則上統一由用人單位進行集中申報。用人單位收集以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信息整理匯總后提報至單位注冊地所在區(市)住房保障部門。
?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單位人員申請匯總表;
?新就業無房職工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
?學歷證書材料(畢業證復印件、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申請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信息材料(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家庭戶口本首頁、索引頁復印件;申請人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信息授權查詢書;
?租賃合同及發放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本人銀行賬號;
各區(市)補貼申報實行一網通辦、一次辦好,用人單位拒絕集中申報損害職工權益的,符合條件的新就業職工可以自行申報。
02、資格審核
審核。區(市)住房保障部門受理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后,通過數據共享方式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就業、社保、公積金、學歷以及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住房情況的審核。
公示。區(市)住房保障部門對經審核復核條件的申請人審核結果組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登記。區(市)住房保障部門對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調查異議不成立的予以登記。
03、補貼發放
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發放時間自登記當月起計算,按季度發放。區(市)住房保障部門將備案的申請人補貼信息匯總后形成補貼明細,報送至區(市)財政部門,區(市)財政部門按程序撥付。
04、資格復核
各區(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采取定期核查和動態核查的方式,對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保障人員申請資格情況進行復核,對申請人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及時取消補貼資格。
用人單位負責本單位享受階段性住房租賃補貼人員的管理,對申請人工作單位發生變化不在本單位繼續工作的,用人單位應在1個月內將相關情況報送至區(市)住房保障部門。對申請人工作單位發生變動,不在本市工作的,區(市)住房保障部門及時取消補貼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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