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
2022-04-13 09:06:04
原標題:青島“真金白銀”獎補文旅產業
來源:青島日報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李 魏
本報4月12日訊 一系列政策措施出臺,錨定青島文旅產業發展方向,也為疫情沖擊下的文旅企業帶來切實的利好消息。記者今天從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繼2022年1月出臺《關于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后,為切實抓好政策落實,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島市財政局又聯合制發《關于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對此前發布的“若干措施”內容做進一步解釋說明,并對文旅企業“獎補”的申報條件和標準作出具體規定。
據介紹,此前出臺的“實施意見”以推動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結合我市“十四五”文化改革發展規劃部署,提出到“十四五”末,全市文化產業增加值達到1000億元,年均增速達到10%的發展目標,力爭把青島建設成為國內一流、世界知名的文化創意中心城市,打造國際濱海旅游目的地;明確了影視產業、音樂演藝、創意設計、數字文旅、海洋旅游、融合業態旅游等六大重點發展領域;并將實施市場主體培育工程、產業載體提質工程、產業服務平臺打造工程、文旅消費提升工程、文旅金融服務創新工程、文旅交流營銷工程等六大工程。
“若干措施”則涉及培育壯大市場主體、鼓勵企業創新研發、加快產業載體建設、豐富擴大產品供給、激發文旅消費潛力、優化產業發展生態等六個方面的27條內容。
“實施細則”則重點從支持標準、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審核程序等方面,對“若干措施”有關內容做了進一步解釋說明,包括促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和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兩方面。
其中,促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主要涵蓋:培育“領航型”骨干文化企業,支持文化娛樂業“四上”企業發展;數字創意、動漫游戲、數字藝術、數字出版、音樂創作、工藝美術設計、影視文化、高新視頻、網絡視聽等領域原創產業化項目獎勵;原創出版項目、數字閱讀項目獲獎獎勵;社會力量興辦的博物館開發生產文創產品獎勵;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產業化開發與發展獎勵;支持重大文化項目招引建設;鼓勵發展文化新業態項目;鼓勵時尚演藝活動;支持社會力量投資新建美術館、博物館、劇場、音樂廳、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體驗設施;支持創建音樂產業制作孵化基地;大力發展文化交易平臺等政策措施。
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則主要涵蓋:培育“領航型”骨干旅游企業,支持旅游業“四上”企業發展;支持重大旅游項目招引建設;鼓勵發展旅游新業態項目;支持海洋旅游發展;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運營酒店;鼓勵旅游民宿集群化、品質化發展;依托機場、火車站、重點景區等高標準建設不超過5處城市旅游服務中心;鼓勵旅行社引進游客、拓展旅游客源市場等政策。
據介紹,新的政策措施中,許多內容學習借鑒了外地先進經驗,并結合青島具體實際出新。如:鼓勵市場經營主體設立文化和旅游行業獨立法人機構企業營收增長的獎勵機制;支持中小微文旅企業發展;加快數字文旅產業發展;推動文旅企業原創研發;創建全域旅游示范區;鼓勵時尚演藝活動;支持社會資本建設文旅產業設施、文旅金融等。
市文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的產業政策措施的制定,各級財政給予的支持力度較大,如:在豐富擴大文旅產品供給方面,支持打造世界級旅游景區,對新評定的5A、4A級景區分別給予1000萬元和200萬元的獎勵;支持文旅產業大項目的招引,對項目前期規劃設計費給予補助,其中投資10億元的補助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投資3億—10億元的補助3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投資1億—3億元的補助1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再如:在大力培育文化和旅游發展新業態方面,鼓勵發展數字創意、網絡視聽、數字藝術、沉浸式體驗等文化新業態和研學旅游、工業旅游、康養旅游、房車旅游等旅游新業態及產業融合項目,對投資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相關新業態基地、營地、項目等,一次性給予50萬元補助;在支持海洋旅游發展領域,支持新建或升級改造海洋旅游碼頭;打造“海上畫廊”旅游品牌,對推出串聯3個以上旅游景點、年運營時間在200天以上航線的海洋旅游企業,按照淡季(11月至次年4月)每航次給予1000元標準補助。
這位負責人說,在具體的“實施細則”里,從支持標準、申報條件,到申報材料、申報審核程序等等,都有明確的規定,歡迎符合條件的廣大文化和旅游企業按照具體要求的程序、條件、標準、時間積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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