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22-06-08 09:00:06
原標題:“新”企業最高一次性獎勵100萬元!青島出臺新經濟新銳企業扶持政策
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訊 加快培育新經濟企業,持續發展新動能。記者6月6日從市發展改革委獲悉,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日前聯合印發《青島市新經濟新銳企業若干政策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新經濟新銳企業的認定程序、申報條件、扶持政策等進行了明確,并提出對新認定的新經濟新銳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新經濟新銳企業是城市發展新經濟的新生力量。根據《細則》,新經濟新銳企業是指在青島市內新注冊開業,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特征明顯,成長起點高、專業領域新、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新經濟企業。
在青島加快實體經濟振興發展三年行動方案中,“每年評定一批新經濟新銳企業”被列為實施“育苗”“倍增”行動的重要舉措。
從申報條件來看,《細則》充分突出企業“新”的特質,強調企業的高成長性和創新能力,要求申報企業在青島實際開業時間不超過3年,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已納統,不新增建設用地,主營業務符合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重點領域,符合實體經濟振興發展重點產業鏈發展方向。在成長性指標方面,《細則》要求申報企業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其中開業時間超過一年的,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且營業收入增速達到10%以上;開業時間不滿一年的,開業當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在創新性指標上,《細則》要求申報企業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擁有技術團隊、研發平臺載體等,近兩年平均研發經費投入強度不低于3%。
在扶持政策方面,《細則》提出,根據新認定的新經濟新銳企業上一年度新增地方貢獻情況,依據營業收入增速進行分檔,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其中,營業收入增速達到30%(含30%)以上的,最高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營業收入增速達到20%-30%(含20%)的,最高給予80萬元一次性獎勵;營業收入增速達到10%-20%(含10%)的,最高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在認定程序上,新經濟新銳企業認定采取企業自愿申報的模式。市發展改革委每年公開發布新經濟新銳企業年度申報指南,經企業申報、區(市)初審、評審認定等程序確定新經濟新銳企業名單。根據名單,市發展改革委將會同市財政局研究提出資金扶持意見,將獎勵資金撥付有關企業。(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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