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2-06-10 21:27:06
原標題:華海財險被罰12萬!曾因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材料等合計被罰61萬!青島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淄銀保監罰決字〔2022〕13號、14號)顯示,華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華海財險淄博中支”)存在報銷事項與實際經濟事項不符的違法違規行為。時任華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孫玉偉對前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經查,2020年3月、4月,華海財險淄博中支委托某保險經紀公司銷售249筆車險業務,保費共計231784.97元,賬內支付經紀費用54927.55元,賬外需支付經紀費60470.83元。2020年6月,華海財險淄博中支以“業務招待費”用途報銷費用4萬元,支付對象為某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6月,華海財險淄博中支以“業務宣傳費”用途報銷費用2萬元,支付對象為某廣告制作服務部。華海財險淄博中支報銷支付上述6萬元費用后,由該保險經紀公司與該食品有限公司和該廣告制作服務部對接獲取相關費用,以上報銷6萬元費用實際用于支付該保險經紀公司的賬外經紀費。
上述報銷事項與實際經濟事項不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淄博銀保監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的規定,決定對華海財險淄博中支罰款12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決定對孫玉偉警告、罰款2萬元。
記者梳理發現,華海財險曾因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材料等合計被罰61萬!因車險業務虛列費用、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擔任公司高管等合計被罰187萬。
2020年12月,銀保監會財險部向華海財險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華海財險及法人趙小鳴因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材料,公司治理不規范問題等被罰款合計61萬元并警告。
2019年7月,銀保監會官方網站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銀保監罰決字〔2019〕10號)顯示,華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海財險”)因車險業務虛列費用、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擔任公司高管、違規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華海康盈等違法行為,被銀保監會處罰,總金額187萬元。
官方信息顯示,華海財險2014年3月21日獲原保監會批準籌建,2014年12月9日正式開業。公司注冊地位于山東煙臺,注冊資本12億元。華海財險主要股東是沿海地區和海洋領域實力雄厚的企業集團,是首家以海洋保險和互聯網保險為特色的全國性、綜合型財產保險公司。
愛企查顯示,華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法定代表人為曹景健。經營范圍包括機動車保險,包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機動車商業保險;企業/家庭財產保險及工程保險(特殊風險保險除外);責任保險;船舶/貨運保險;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