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2-07-11 21:24:07
原標題:涉支付管理不審慎等兩宗違法,中信銀行青島分行被罰百萬!此前已被處罰過三次!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7月8日,青島銀保監局官網披露的違規處罰信息顯示,中信銀行服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行因存在“理財投資非標資產押品評估不審慎、理財投資非標資產支付管理不審慎”兩項違法違規事實,被罰款人民幣一百萬元。此前,中信銀行青島分行已因違法違規問題被處罰過三次。
中信銀行青島分行被罰百萬元,相關責任人也被追責
青島銀保監局官網披露的違規處罰信息顯示,中信銀行服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行因存在“理財投資非標資產押品評估不審慎、理財投資非標資產支付管理不審慎”兩項違法違規事實,被青島市銀保監局處以罰款人民幣一百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2年6月29日。
同時,中信銀行服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行的相關責任人也被追責。經查,李耀東對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理財投資非標資產押品評估不審慎、理財投資非標資產支付管理不審慎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責任一案承擔責任,被青島銀保監局處以警告處罰。
此前已因違法違規被處罰過三次
記者梳理發現,此次并非改行首次被罰。此前改行已因違反《征信業管理條例》關于征信管理的相關規定、貸前調查嚴重不盡職等被處罰過三次,具體如下:
2018年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因違反《征信業管理條例》關于征信管理的相關規定,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被處以22萬元罰款,江愛華、王美平、張劍、吳從勇四人被分別處以1萬元罰款。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17年12月29日。
2018年2月,原銀監會網站發布的原青島銀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銀行”)青島南京路支行存在貸前調查嚴重不盡職違法違規行為。原青島銀監局對其罰款人民幣五十萬元。
(青銀)罰字[2016]第13號罰單顯示,中信銀行青島分行存在信用信息查詢和使用不規范、向第三人提供個人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對其處以17.5萬元罰款。
公開信息顯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成立于1991-10-28,負責人為劉澤云,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屬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00%,所屬行業為貨幣金融服務,經營范圍包含:本外幣存款、貸款、結算業務;票據承兌、貼現業務;匯兌、旅行支票、信用卡業務;代理收付和財產保管業務;經濟擔保和信用見證業務;代理保險業務;經濟咨詢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經營的其它金融業務(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 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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