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濱州日報
2023-06-02 13:40:06
原標題:濱州中小微企業信保基金總規模約2億元
來源:濱州日報
原標題:濱州中小微企業信保基金總規模約2億元
來源:濱州日報
濱州日報/濱州網訊(記者李淑霞報道)記者從近日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濱州市中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年來,市財政局加快推進省市“穩中向好、進中提質”財政政策落地,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作用,靈活運用財金聯動、股權投資、引導基金、融資擔保、風險補償等政策工具,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支持。
濱州市中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總規模約2億元,初始規模約1億元。資金來源主要包括:整合濱州市、縣兩級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濱州市地方金融穩定資金等政策性資金,設立信保基金池;根據信保基金的實施進度和績效評價結果,按照“屬地劃分、資金分擔”原則,由市、縣兩級財政結合財力狀況在年度預算中統籌安排;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資金支持,充實信保基金規模;信保基金存款利息等其他收入。
按照《管理辦法》規定,信保基金及項下業務應當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審計。市財政局將定期組織第三方機構對信保基金的實施情況進行綜合績效評價。基金管理機構、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合作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對基金的使用管理,杜絕出現服務對象弄虛作假騙取信保基金擔保貸款的情況。服務對象若有違反信貸政策和相關規定、弄虛作假騙取信保基金擔保貸款或不按規定使用資金、不按管理要求提供材料的,基金管理機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合作金融機構有權提前中止和追討服務對象的貸款,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發生代償的服務對象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享受信保基金項下業務政策。所形成的不良貸款,合作金融機構應當依法依規做好清收處置。合作金融機構不得將原有企業不良貸款轉嫁納入風險共擔范圍,不得采取變相置換辦法增加信保基金代償;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其合作資格,并按規定追究責任。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或不按規定用途使用、截留轉移等行為,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