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商報
2023-08-19 13:45:08
原標題:濰坊劃出國企融資5條“紅線”
來源:山東商報
原標題:濰坊劃出國企融資5條“紅線”
來源:山東商報
商報濰坊消息 8月17日,為加強濰坊各級國有企業融資行為管理,進一步規范擔保管理,促進企業優化融資結構、降低融資成本,防范化解國有企業債務風險,濰坊市財政局會同濰坊市國資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根據有關法律、文件,結合濰坊實際出臺了《關于規范管理全市國有企業融資行為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中提到,要進一步明確各級國有企業是融資直接責任人,需明確融資決策審批流程、責任機構和工作職責等,嚴格規范融資行為;國有企業負責制定完善擔保管理制度,明確本部及子企業擔保權限和限額、擔保費率水平,壓緊管理責任。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注意到,《指導意見》還明確劃出國有企業融資的五項禁止事項,堅決避免新增隱性債務,降低融資風險;對國有企業的擔保對象、擔保額度作出明確限制;嚴控資金出借范圍,進一步規范出借行為。
具體到五項禁止事項來看,《指導意見》中提到國有企業應嚴控債務規模,加強融資風險管控。企業融資的禁止事項分別是嚴禁增加政府隱性債務的融資行為;非經同級政府批準,不得超過當年度融資成本上限標準;不得舉借沒有償債資金來源的債務;嚴禁利用公益性資產、不具有合法合規產權的資產或產權有爭議的資產開展融資;嚴禁重復利用各類資產擔保融資。
在提級管理方面,《指導意見》規定非經同級政府批準,不得超過當年度融資成本上限標準融資;擔保數額較大的,需報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同意,因防范地方金融風險確需出借資金的,應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在報告情況方面,《指導意見》指出,國有企業按季度向本級國資監管機構報送融資行為和融資擔保情況;對企業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到期債務本息的,提前3個月以上報告國資監管機構,這是濰坊市首次通過正式文件形式規定。
在責任追究方面,《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各級國資監管機構不定期開展專項巡查,通報整改情況;各級國有企業加大對子企業融資行為和融資擔保的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 丁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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