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23-09-06 09:27:09
原標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原標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2023年9月1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奮力推進全省民營經濟新一輪大跨越,現結合山東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凝聚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思想共識
1.更大力度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大力宣傳黨中央關于“兩個毫不動搖”的方針政策,營造支持民營企業、尊重民營企業家的良好氛圍。深入開展“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大走訪大調研,主動靠前服務,為民營企業解憂紓困。
2.加大優秀企業和優秀企業家宣傳力度。推出一批敢闖敢干、改革創新、履行責任的民營企業家先進典型,發布民營企業家“掛帥出征”百強榜。按規定通報表揚優秀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讓民營企業家有歸屬感、自豪感和榮譽感。宣傳各級各部門服務民營企業發展的好經驗、好做法,選樹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形成全省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營造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
3.健全地方性法規制度。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專項清理行動。全面梳理現有政策規定,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堅決糾正不公平對待民營企業的行政行為。深入實施《山東省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條例》、《山東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
4.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落實機制。研究制定民營經濟發展政策時,充分征求民營企業意見。明確涉企政策統一發布渠道,分類整理公布部門政策,運用信息技術實現精準推送。加快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5.實施公平的投資規則。編印全省統一的投資項目審批事項目錄,發布投資項目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保障民營企業公平參與招投標和政府采購。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民營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6.對本地企業與外來企業一視同仁。各地制定招商引資政策,要落實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要求,統籌兼顧外來企業和本地企業,實行惠企政策一致、市場機會均等。實行招商引資“一條龍”服務責任制,完善全流程閉環服務機制。
三、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7.深化聯系服務民營企業和商會制度。從政企兩端制定規則、明晰邊界,為政商交往設置“紅綠燈”。開展“萬名干部聯系萬家民營企業”、“企業有所呼·我們有所應”等行動和“政商懇談日”、“政商早餐會”等活動,建立領導干部與民營經濟人士常態化聯系制度。
8.完善民企訴求閉環解決機制。升級省市縣三級貫通的“接訴即辦”涉企服務平臺,配強服務力量,完善運行機制。對各市各部門“接訴即辦”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和定期通報。
9.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推進誠信山東建設,對失信典型案例開展掛牌督辦。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營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加強審計監督和信用體系建設。
10.嚴格規范涉企執法檢查。建立民營企業分級分類監管體系,科學設定抽查比例和頻次,推行“進一次門、查多項事”。運用數字化手段實施“無感監測”。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
11.加強中介機構管理。出臺中介機構管理辦法。對委托開展服務的中介機構,加強全過程指導管理,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的,堅決予以懲處,必要時依規依紀依法對委托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
四、提供護航民企發展法治保障
12.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民營企業家權益。依法懲治侵犯民營企業投資者、管理者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推動民營企業市場化重整。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推動民營企業腐敗源頭防范和治理。
13.提升司法服務水平。積極運用司法手段推動破解民營企業急難愁盼問題,及時回應民營企業司法服務需求。定期梳理編發指導案例,舉辦法律服務民營企業經驗交流研討活動和專題業務培訓。
14.強化涉企案件監督。加強對涉企刑事案件辦理監督,防止和糾正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等各類違法行為。常態化開展涉企刑事訴訟“掛案”清理工作,加強涉企行政非訴執行監督。
五、提升金融服務民營經濟質效
15.提升信貸精準服務水平。開展民營企業融資分析專項服務,圍繞“十強”產業、標志性產業鏈、特色產業集群等重點企業,“一企一策”精準助企融資。
16.完善融資增信支持體系。創新民營企業融資增信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民營企業進行綜合信用評級。培育招引一批天使投資、創業投資機構,鼓勵各類基金支持高成長性中小企業發展。
17.積極推動企業上市發債。深入實施企業上市培育計劃,組織“齊魯企舞”投融資路演推介,支持優質民營上市公司赴境外發行股票,推動每年新增境內外上市公司30家左右。推動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等。
六、加強民營企業人才引育留用
18.全面提升管理人才素質。加強企業經理人培訓,組織企業管理團隊參加國內外對標提升、世界500強企業實踐鍛煉。實行青年民營企業家培育“導師制”,每年輪訓300名以上青年民營企業家。
19.加強創新型人才引進。支持民營企業建設“人才飛地”,在省外(海外)全資設立的研發機構、省級備案認定的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全職聘用的人才,享受在魯人才相關政策。面向重點產業建立急需緊缺人才清單,依托市場化力量,開展多層次、全方位引才活動。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揭榜掛帥”核心技術攻關行動,落地項目直接納入省級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優先支持申報省級重點人才工程。
20.產教融合培育技能人才。鼓勵民營企業與職業院校聯合開展技能人才培養。組織在崗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支持民營企業在符合相關規劃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七、優化民營企業要素供給
21.科學用好約束性指標。嚴格執行國家政策,科學精準認定高耗能、高排放項目。鼓勵民營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參與低成本碳捕集與封存,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
22.加強重點項目用地保障。推廣實施新型產業用地,支持民營企業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消防要求等前提下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實施“標準地”供應,全過程推行“承諾制+標準地”。
23.強化園區承載功能。科學規劃產業空間布局,健全完善評價考核體系,引導招商引資項目、新建民營企業等向園區集聚。推廣“小微園”產業園模式。加快提升先進制造業集群、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等集聚集約發展水平。
八、加大民營市場主體培育力度
24.打造民營龍頭企業。積極培育全省民營龍頭企業,加強分類指導和政策引領,加快打造一批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億元、500億元、1000億元的新跨越民營企業。培育更多企業進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
25.加強專精特新企業梯度培育。健全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小巨人”企業、單項冠軍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每年新培育民營創新型中小企業5000家左右、民營專精特新企業1000家左右。
26.促進小微企業提質擴量。建立全周期孵化體系,大力扶持初創、科創民營企業。支持平臺企業健康發展。在自愿基礎上,推動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降低小微企業制度性成本,完善“小升規”重點企業培育機制,推動規范化公司制改制。
九、增強民營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27.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建立新型研發機構和創新平臺。支持民營企業承擔省重大科技創新任務,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創新聯合體,合力推動關鍵技術攻關。引導民營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符合條件企業的研發費用按規定給予補助。加強對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28.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高水平建設區域性技術交易市場,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設立概念驗證中心和專業化中試基地。建立科技成果登記與科技報告共享機制。推動不同所有制企業、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的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
十、推動民營企業加快轉型升級
29.深入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持續推進“萬項技改、萬企轉型”,推廣先進技術改造系統解決方案,每年遴選1000個左右民營企業重點項目納入省級技術改造項目庫,對符合條件的項目通過貸款貼息、股權投資、設備獎補等方式給予支持。
30.全面促進數字化賦能。高質量建設山東半島工業互聯網示范區,實施工業互聯網平臺培優工程,開展“工賦山東”專項行動,組織萬名數字專員進企業。加快建設國家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打造企業數字化轉型服務生態體系。鼓勵民營企業開展數據采集、傳輸及應用,培育一批數據驅動型“晨星工廠”。
31.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鼓勵民營企業加快節能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提升廢舊物資循環利用水平,構建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和資源循環型產業體系,每年新增省級以上民營企業綠色工廠100個左右。
32.鼓勵參與高耗能行業產能整合。鼓勵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全省石化、鋼鐵、焦化行業產能整合,加快推動煉化一體化基地和先進鋼鐵產業基地建設。落實高耗能行業結構調整獎補政策,按規定對退出產能的民營企業給予獎補。推行高耗能行業產能指標市場化、規范化交易。
十一、助力民營企業拓展市場空間
33.深入挖掘國內市場潛力。開展“山東制造·網行天下”活動,組織齊魯精品推介、品牌故事展播、品牌交流等系列活動。引導民營企業加強產業基礎標準研發。支持民營企業積極融入“好品山東”區域公共品牌,每年優選100個優質民營企業品牌重點推廣。
34.積極鞏固拓展海外市場。實施民營企業“揚帆出海”行動,建設山東民營企業海外賦能中心。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加境外百展市場開拓計劃,支持民營企業參加重點展會。培育山東省品牌商品展示中心,推動民營企業通過“前展后倉”模式擴大出口規模。
十二、完善工作推進落實機制
35.加強組織領導。優化調整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定期召開會議研判形勢、調度情況、部署任務。建立健全部門會商制度,形成集中、協同、高效解決問題的機制。
36.堅持黨建引領。以縣(市、區)和省級以上園區為單位,采取企業單建、片區聯建、同業共建、掛靠組建、派駐幫建、龍頭帶建等方式,推動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黨組織,民營企業黨員全部納入黨組織有效管理。
37.強化評議評估。定期開展萬家民營企業發展環境問卷調查。每年組織民營企業家代表參與對各市、縣(市、區)和承擔涉企服務職能部門的評估。建立民營企業發展環境第三方評估機制。
38.狠抓落實問效。完善民營經濟統計監測體系。發布全省年度優化營商環境十佳典型案例。對民營企業反映的合理合法問題辦理不力的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健全完善容錯糾錯機制,鼓勵干部擔當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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