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中晨報
2023-12-07 10:27:12
原標題:淄博創設“先驗房后收房”制度
來源:魯中晨報
原標題:淄博創設“先驗房后收房”制度
來源:魯中晨報
淄博創設“先驗房后收房”制度
新的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明年3月實施
淄博市新修訂的《淄博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將于明年3月1日開始實施。12月6日,淄博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就《條例》的修訂情況和具體規定進行了相關說明。《條例》創設了先驗房后收房制度和交付監督核實制度,充分保障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解決購房煩心事 有了法律保障
今年,淄博市人大常委會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修訂了《條例》,為淄博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目前,該件法規已經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將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修訂總的目標是保障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使修改后的法規更加利于房地產行業發展、便于政府部門監管、益于提升民生福祉。新修訂的《條例》實現全鏈條服務促發展。確定部門開展聯合報裝服務項目,比如: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出聯合報裝的,由市、區縣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組織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聯合報裝服務”,有針對性修改房地產項目交付條件,規定根據企業信用、資質等級情況調整預售資金留存比例等內容,為企業發展提供更好法治環境。
此外,《條例》實現全過程監管穩市場。規定主管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從規劃建設到驗收交付各個環節的全程監管責任,為職能部門履職提供更明確的法治遵循。比如《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對相關部門、單位提出建設條件的程序和內容作了明確規定。
同時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主體責任,明晰水電氣暖等專營單位社會責任,強化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監管責任,以解決困擾百姓的揪心事、煩心事,為確保群眾住房安全安心提供更具體的法治保障。
創設先驗房后收房制度
淄博大部分商品住宅都是預售,近年來,由于交付條件和管理制度的變化,個別開發經營行為不規范的企業在商品房交付階段出現了不符合交付條件交付、配套不到位交付等問題,此次修訂《條例》時,也重點考慮解決這些問題。
《條例》第二十七條完善房地產住宅項目交付使用條件,要求“房地產開發項目及其配套建設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驗收合格”,同時增加了“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納入城市管網,通信、有線電視和寬帶數據傳輸信息端口敷設到戶;雨水、污水管線分別納入城鎮雨水、污水排放系統”等要求,保證了已交付的房地產住宅項目不僅質量合格,而且水電氣暖等各項配套完善,能夠滿足買受人正常使用需求。
為確保商品房滿足交付條件,有效保障買受人合法權益,《條例》第二十八條在延續交付現場公示制度的同時,創設了交付監督核實制度,要求“商品房交付十五日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告知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交付時間,并在交付現場醒目位置公示開發項目及其配套建設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驗收合格文件。公示期限自交付之日起不得少于三十日。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對商品房交付條件和公示情況進行監督核實。不符合規定的,相關部門、單位應當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整改后交付”。
為保障買受人知情權,《條例》第二十九條創設了先驗房后收房制度,要求“新建商品住宅項目實行先驗房后收房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住宅時,應當將業主查驗、開放日等活動安排和業主權益告知買受人。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住宅交付前,分批組織買受人進行現場查驗,設計、施工、監理和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予以配合,對買受人查驗出的房屋質量問題及時整改”。
創設罰則
最高罰款50萬元
有個別房地產開發項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未納入城市管網即交付使用,嚴重影響了買受人正常使用需求。這個問題比較突出,針對這一現象,《條例》創設了罰則,“違反本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自身原因,在住宅項目交付使用時未將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納入城市管網的,由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強化了違法處罰,細化了住宅項目交付使用條件,嚴格了交付監督核實和先驗房后收房制度,設定了處罰條款,從法規層面對住宅項目交付工作進行了規范。2022年淄博市出臺了《淄博市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對交付前監督核實、交付使用流程、保障服務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結合《條例》內容實施能夠有效遏制不符合交付條件交付、配套不到位交付等不規范現象,保障買受人合法權益。
大眾日報淄博融媒體中心記者 任靈芝 通訊員 張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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