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報新聞
2024-01-29 10:14:01
原標題:曝光臺 | 山東發布1月份重點交通違法企業、車輛及駕駛人名單
來源:山東交警
原標題:曝光臺 | 山東發布1月份重點交通違法企業、車輛及駕駛人名單
來源:山東交警
近日,山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發布1月份重點交通違法企業、車輛及駕駛人名單,此次曝光的交通違法次數較多的“兩客一危一貨”車輛共計60輛,違法車輛占比較高的“兩客一危一貨”運輸企業共計60家,違法較多的農村面包車駕駛人20人,終生禁駕人員39人,同時發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和事故多發路段。這些曝光的典型事故案例涉及多次酒醉駕、超員、發生事故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等多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反映出部分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對駕駛人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存在短板漏洞。部分駕駛人遵規守法意識不強、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對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性認識不夠,心存僥幸,最終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造成嚴重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通過持續曝光交通違法和典型事故案例,山東交警提示廣大駕駛人要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遵守交通法規,提升安全意識,養成安全行車、文明行車的良好習慣。
1月份典型交通違法及事故案例如下:
座位不夠“馬扎”來湊!5座車擠進13人!
1月25日晚,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一大隊在開展客車超員載客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面包車內人頭攢動,隨即對其進行例行檢查。經核查,核載5人的車輛塞進去了13人。執勤民警打開車門時發現車輛的后座都被拆除,里面放滿了小“馬札”。據駕駛人交代,車上人員均為工地務工人員,準備下班回家,因圖一時方便,便抱著僥幸心理“擠一擠”,不料在途中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隨即執勤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將超員人員進行轉運,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進行記十二分,罰款二百元的處罰。在此呼吁廣大駕乘人員不要因為節約成本或貪圖方便而忽視交通安全,請為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自覺抵制和拒乘超員車。
無牌無證加酒駕 安全出行“駛”不得
1月4日14時40分許,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臨淄大隊民警在開展酒醉駕集中行動時發現一輛摩托車未懸掛號牌上路行駛,民警隨即將其攔停。民警發現該駕駛人身上有濃濃的酒氣,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檢測,該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59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查詢,該駕駛人還沒有考取摩托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駕駛人張某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三項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并執行,處以罰款1400的處罰。
“禍患常積于忽微”,如此拿自己和他人生命當兒戲,漠視危險駕駛可能會引發的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處罰!呼吁廣大交通參與者,一定要牢固樹立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意識和觀念,杜絕僥幸心理,自覺抵制酒駕、醉駕、無牌、無證駕駛等危險駕駛行為。
發生事故致人受傷肇事逃逸 終生禁駕還被刑罰
2022年11月27日17時56分許,楊某懷駕駛一小型普通客車沿聊城市茌平區楊清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菜屯中心小學門口處時,與同向行駛的行人李某昌相撞,造成李某昌受傷及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楊某懷駕車逃逸。
經調查,楊某懷駕駛機動車疏忽大意、觀察不當、操作不規范的違法行為對該起事故的發生起全部作用。楊某懷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李某昌對事故不負責任。2023年11月16日,楊某懷因交通肇事罪被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2023年12月4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楊某懷作出終生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曝光名單
初審:何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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