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日照日報
2024-06-24 11:17:06
原標題:日照創新實施沿街商鋪信用管理服務工作
來源:日照日報
原標題:日照創新實施沿街商鋪信用管理服務工作
來源:日照日報
全媒體記者 許曉 通訊員 董嬋娟 報道
本報訊 為進一步發揮信用在沿街商鋪監管中的基礎作用,構建新型監管機制,結合日照實際,市城市管理局聯合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等7部門聯合制定了《沿街商鋪信用管理服務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自今年5月起施行。
《辦法》共分五章十四條,主要內容包括總則、信用評價和分類、信用協同管理服務、權益保障和附則等五部分。
《辦法》明確將20類城市管理、5類市場經營負面信用信息,以及參加志愿服務活動等3類正面信用信息納入歸集范疇。此類信息,直接體現和反映了沿街商鋪經營者遵守城市管理、市場監管法律法規情況,涵蓋了沿街商鋪經營者履行城市管理、市場監管責任的主要方面。
《辦法》明確信用分級及等級劃分,規定累計積分達1000分及以上、870—999分、650—869分、650分以下,分別劃分為誠信守法A級、輕微失信B級、一般失信C級、嚴重失信D級。由沿街商鋪信用管理服務平臺按照定量判斷原則評定信用等級。 《辦法》深入貫徹優化營商環境服務要求,建立了信用修復機制。對沿街商鋪經營者提出信用修復要求,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及時提交《信用修復承諾書》及整改材料的,街道辦事處、區縣城市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可以按照實際情況進行信用積分修復,將《信用積分通知書》下達當事人,并及時上傳到沿街商鋪信用管理服務平臺。
《辦法》明確市級部門之間加強溝通聯系、共同做好沿街商鋪信用管理服務工作。市級相關部門加強對區縣相關部門工作的指導、督導、評價力度。各區縣、功能區組織城市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審批部門根據沿街商鋪信用評價情況,采取差異化管理、差異化服務措施,探索建立沿街商鋪信用管理服務平臺積分轉換制度。區縣發改、商務、財政、審批、大數據等部門應為信用服務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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