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4-06-27 16:30:06
原標題:煙臺園城黃金及相關責任人員被出具警示函!公司股票將于7月3日摘牌
來源:半島都市報·半島新聞客戶端
原標題:煙臺園城黃金及相關責任人員被出具警示函!公司股票將于7月3日摘牌
來源:半島都市報·半島新聞客戶端
6月18日,證監會山東監管局官網公示的行政監管措施信息《關于對煙臺園城黃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煙臺園城黃金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四名相關責任人被出具警示函。經查,煙臺園城黃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園城或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
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提示性公告》,對2023年第三季度財務報告中涉及的酒水貿易業務收入、利潤數據進行更正,調減2023年前三季度營業收入1664.95萬元,調減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844.01萬元。
二、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2024年1月31日,*ST園城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增公告,預計2023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20萬元至450萬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2023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87.52萬元。公司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中披露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與年度報告存在較大差異,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公司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ST園城上述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18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牟賽英、財務總監潘海華未按照《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情況負有主要責任。公司時任總經理夏珂、時任董事會秘書張鑫未按照《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負有主要責任。
依據《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煙臺園城黃金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牟賽英、潘海華、夏珂、張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記者注意到,6月26日盤后,煙臺園城黃金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股票終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公告顯示,該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5日進入退市整理期,截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股票已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滿 15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結束。公司股票將于2024 年7月3日被上海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暨摘牌。
煙臺園城黃金股份表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后,將轉入股轉系統進行股份轉讓。公司聘請中天國富證券有限公司為公司的主辦券商,股東可到公司聘請的主辦券商或其他具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代辦券商處辦理股份重新確權、登記和托管手續。
梳理發現,今年4月至今,除了被山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外,煙臺園城黃金股份還曾因涉嫌信披違規等原因,先后被中國證監會下達針對公司的立案通知,被上交所下達延期披露年報的監管函。甚至在摘牌公告的前一天,還被上交所下達了紀律處分決定書。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