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濰坊新聞網
2024-12-17 18:24:12
原標題:《濰坊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助力我市生活飲用水提質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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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濰坊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助力我市生活飲用水提質升級
來源:濰坊新聞網
本報訊(記者 王路欣)《濰坊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的出臺彌補了我市現制現售飲用水的監管空白,對規范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行為和衛生管理,推進我市生活飲用水提質升級具有重要意義。
生活飲用水衛生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尤其是現制現售飲用水作為近年來新興的供水方式,已逐漸被廣大市民所接受,并成為日常生活飲用水的重要來源。對此,市衛健委高度重視,在對我市部分縣市區生活飲用水特別是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管理狀況進行調研的基礎上,先后兩次赴外地學習管理和立法經驗,多方征求意見后起草完成《濰坊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送審稿)》。經多次修改完善后,于2024年6月送市司法局進行立法審查,并通過官方網站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同時,還對接濟南、青島、日照等地立法經驗,赴我市部分縣市區開展立法調研,到基層社區組織有關職能部門、社區負責人、業委會代表、物業企業負責人和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者進行面對面交流,根據各方意見對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者報送信息的范圍、水質檢測指標和檢測時間、行政處罰的額度等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并再次向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征求意見建議,《辦法》最終成稿。
《辦法》共分六章三十二條,主要包括總則、衛生安全、應急處置、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與現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原建設部、原衛生部令第53號)相比,《辦法》主要有三大變化。一是明確了衛健、城管、水利等部門分工負責的管理體系和經營者主體責任,規定集中式供水單位、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者對生活飲用水安全負責,確保水質符合相關標準。二是嚴格規范供水衛生安全和應急處置。《辦法》在上位法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現制現售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報送、水質檢驗、信息公示等提出明確要求,還對出現污染事件時的應急處置措施進行具體規定。三是加強執法監管,審慎設置法律責任。《辦法》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共同保障飲用水衛生安全。按照最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辦法》進一步規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增設了處罰條款,對現制現售飲用水水質不合格、現制現售飲用水從業人員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等違法情形設立了罰則,從而有力解決生活飲用水行業“看得見管不著”的難題。《辦法》的出臺,為規范我市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行為提供了可靠管理依據,為守護市民飲用水安全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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