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18日訊 (山東經濟廣播記者)近日,山東廣播電視臺經濟廣播《民生無小事》節目接到消費者宋先生的投訴,稱其父母在中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購買的保險存在保單信息失實、違規承諾理財收益等問題,要求全額退保卻遭到拒絕,宋先生希望通過節目組幫助解決這一問題。
宋先生稱,父母單獨居住,在遠親拜訪并推薦下購買了中匯人壽保險這款兼具保險與理財功能的產品。該產品需每年繳納保費21000元,連續繳納5年,5年后開始每年領取收益,收益可領30年。投保人是宋先生母親,被保障人是其父親,去年投保時其父親57歲,保費需要繳到62歲,按照中匯人壽保險日照中心支公司業務員所承諾的,92歲才能領完全部收益。對此,宋先生表示質疑,并提出了保險合同存在的幾大漏洞:其一,合同中夸大父母年收入,實際兩人年收入僅五、六萬,合同卻寫為30萬。
(宋先生提供的投保單圖片)
其二,保險業務員未告知該保單存在15天的猶豫期,并誘導其父母對子女刻意隱瞞。其三,除保險合同外,中匯人壽保險日照中心支公司還出具了一份無落款時間的保單利益承諾兌現保證書,上面有中匯人壽日照公司一位蔣姓負責人及其余兩位秦姓業務員的簽字和手印,保證交滿6年后第7年開始領錢,若領不到則十倍奉還,但該保證書格式不規范,未注明日期。
(宋先生提供的保證書圖片)
宋先生質疑該保單理財功能及利益承諾兌現保證書的合規性,要求全額退款。然而,中匯人壽保險日照中心支公司僅同意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7980元,與宋先生支付的21000元保費相差甚遠,宋先生無法接受。
此外,在投保前,中匯人壽保險日照中心支公司常以開會、講課名義召集像宋先生父母一樣的老年人參加,并贈送米面油等禮品,宋先生認為這是一種典型的誘導消費行為。
宋先生此前已向金融監管部門反映情況,去年年底撥打12378投訴后,中匯人壽保險日照中心支公司稱合同是合規的,提出和宋先生面談。節目直播中,主持人聯系到了中匯人壽保險山東分公司,60004623號客服表示已記錄宋先生的投訴,并將轉交給日照支公司處理。保單合同中的理財功能需進一步核實,并表示會盡快給出答復。
節目組會持續關注此事,督促中匯人壽保險方面就保單信息失實、理財功能合規性以及保證書等問題作出合理解釋,并幫助宋先生獲得合理的解決方案。也提醒廣大消費者,面對保險推銷時,應保持警惕,特別是涉及違規承諾收益等情況。消費者在簽訂保單前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并確保所有信息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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