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6-01 07:49:06
自6月起,我省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將發放,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發放標準為非高溫作業人員每月140元,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月200元。
哪些人能領到這筆“補貼”呢?《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明確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適用本辦法。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防暑降溫費的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
用人單位應給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者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飲料和含鹽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沖抵防暑降溫費。
高溫補貼單位不給發咋辦?勞動者可撥打舉報電話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用人單位將面臨最高兩萬元的罰款。
機關事業單位沒有高溫補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戶外露天作業,參照《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執行。
“上述所提到的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動者是指機關中的編外人員,也就是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這部分工作人員是有防暑降溫補貼的。”濟南市勞動監察部門相關人員介紹。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周國芳)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