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11-06 23:10:11
齊魯網濟南11月6日訊(記者 朱志翔)
電動車,因為其操作簡單、價格也不算高,遇上堵車就能變成出行神器,備受廣大消費者的青睞。但是,電動車不遵守交規搶道,亂停放等不僅帶來了交通擁堵問題,而且給行車安全帶來了巨大隱患。同時,因此誘發的事故也正在隨之攀升,電動車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這將直接影響事故的定性。
2012年,《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正式實施,條例規定時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自行車,作為輕便摩托車納入機動車管理,強制電動車上牌。而對于這個規定,大部分電動車主并不了解。不少市民認為,自己的電動車以電作為驅動,不能認為是機動車。
對此,濟南市天橋區交警支隊三支隊副隊長王煥超明確表示:“不管你是由電還是由油作為驅動上路的三輪車,我們都認定為它為機動車。由國家工信部公布的將近十種車型都是以電作為動力,那么這種電作為動力的新能源的車也是稱為電動三輪車機動車,上路行駛也必須懸掛號牌。”
電動車雖然是以電力作為驅動,但它確確實實屬于機動車的管理范疇。屬于機動車,就應該掛牌行駛。那么,您購買的電動車是否能夠掛牌,又該如何掛牌呢?
濟南市天橋區車輛管理所所長李百強介紹說:“在一般情況下,這車是否能掛牌,查驗民警先查驗車輛,掃描合格證,合格證上的信息是否與國家工信部目錄相符,如果查驗沒有任何問題就可以掛牌。目前能掛牌的車輛應該說有金彭、海寶、長江等大約接近十個品牌能夠掛牌。”
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規定,很多電動車的車重車速以及其他技術的指標都已經符合機動車的標準。但是,只有在國家工信部目錄中記錄的電動車品牌才有資質上牌。
據王煥超介紹,目前他們查處的三輪車,首先是都沒有在國家工信部的目錄名單之內,是屬于違法上路的三輪車,沒有懸掛車牌。并且這些駕駛人都沒有駕駛證,處理過程當中駕駛人無法提供有效合格證和發票,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交警將對這些車給予暫扣的處理。
登記掛牌之后的電動車將按照機動車的相關條例來管理,所以當電動車掛牌以后,還必須持有相應的駕駛證才能合法上路。李百強表示:“如果是二輪的話,需要E證。如果三輪的話需要D證,考駕駛證才能上路行駛。如果掛上牌以后沒有駕駛證是不允許的,等同于無證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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