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8-06-18 20:30:06
近日,《山東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山東省省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山東省省屬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出爐。據悉,省屬企業正職負責人原則上通過配備公務用車保障履職需要,也可自愿參加車改;省屬企業副職負責人原則上取消配備公務用車,采取發放交通補貼方式。在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方面,省屬企業正職負責人公務交通補貼不超過1690元/月、副職不超過1560元/月。
●事業單位咋改?取消一般公務用車 保留必要的業務用車等
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怎么改?按照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全省各級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參加本次改革。原符合配備公務用車條件的人員參加本次改革,目前按照報銷公務交通費用保障公務出行的人員原則上維持現有方式。具體來說,將取消事業單位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業務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等車輛,規定區域內公務活動出行通過社會化方式保障。據悉,山東鼓勵正廳局級事業單位的正職主要負責人和原符合配車條件的“兩院院士”參加車改;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參改的,可保留實物保障工作用車,但須嚴格規范管理,不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或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按照實施意見,根據編制總量和工作性質可保留必要的業務用車,主要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和業務保障。根據專業技術活動工作實際,保留必要的醫療救護、新聞轉播、科學考察、技術勘察、檢疫檢測、環衛清潔、校車等特定功能的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原符合配備公務用車條件的人員取消原配備的公車后可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在規定區域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交通費用。
●省屬企業咋改?正職可配公車也可自愿參加車改 副職負責人取消配備公車
在省屬企業車改方面,由省委和省委委托管理的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參加省屬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省屬企業正職負責人原則上通過配備公務用車保障履職需要,也可以自愿參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省屬企業副職負責人原則上取消配備公務用車,采取發放交通補貼方式。省屬企業正職負責人公務交通補貼不超過1690元/月、副職不超過1560元/月。采取配備公務用車方式的,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公務交通補貼。
該實施意見中提出,省屬企業應對公務用車的購置(租賃)、更新、保養、維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配。新購置的公務用車應當選用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不得增加高檔配置或豪華內飾。要合理控制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配置標準。
省屬企業各級全資、控股子公司均要進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屬于大型企業的子公司,正職負責人可配備公務用車,也可采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方式實施車改,副職負責人可采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方式進行車改。其他子公司負責人取消配備公務用車,不得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其中,礦山、工程類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實際需要,正職負責人可配備公務用車。在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方面,各級子公司負責人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超過省屬企業(集團)副職負責人標準。(首席記者趙云龍)
原標題:省屬企業正職車補每月不超16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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