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9-05-08 07:40:05
日前,省發改委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經省政府同意,制定印發了《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對我省現行電價進行了相關調整。
根據《通知》,山東電網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單一制電價及輸配電價,每千瓦時降低0.0214元(含稅)。調整后,單一制電價中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的,高峰電價為0.9693元/千瓦時,平段電價為0.6559元/千瓦時;兩部制電價中電壓等級1-10千伏的,高峰電價為0.9113元/千瓦時,平段電價為0.6172元/千瓦時。相關轉供電單位需在5月15日前將“預購電”電價標準調整到不高于每千瓦時0.9693元。
據了解,用電高峰時段為8:30-11:30,16:00-21:00;低谷時段為23:00-7:00;其余時段為平時段。尖峰電價在6-8月實施(為便于操作,按7-9月抄見電量執行)。尖峰時段為10:30-11:30,19:00-21:00。
“本次一般工商業電價降價是今年首撥降價紅利,年內將完成降價10%的目標。”省發改委價格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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