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03-04 11:01:03
齊魯網泰安3月4日訊(記者 王迅)3月3日,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曝光了泰安市新一批的終生禁駕名單以及2017年一、二月份查處的醉酒駕駛名單,其中6人終生禁駕,72人醉駕,同時還發布2個終生禁駕典型案例,希望引起廣大機動車駕駛員的警惕和注意。
終生禁駕人員信息
醉駕人員名單
終生禁駕典型案例:
撞傷人逃逸 拒不到案
2014年5月12日20時20分許,高某駕駛魯09-219**號農用車沿泰新路由西向東行駛至紅廟加油站西側時,將行人萬某撞傷后,駕車逃離現場,行人萬某傷情經鑒定構成重傷二級。同年6月,交警城東大隊(原直屬一大隊)對高某肇事逃逸案立案偵查,高某一直外逃,拒不到案,同年7月,城東大隊將高某列為網上逃犯,上網追逃。經過多方協調、工作后,專案組于2015年9月8日在省莊派出所將潛逃達一年四個月之久的網上逃犯犯罪嫌疑人高某成功抓獲。
經調查,高某駕駛機動車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文明駕駛,致一人重傷,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被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被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肇事致人死亡 當場逃離
2014年10月29日22時30分許,齊某駕駛魯JL05**號小型轎車沿泰山大街由東向西行駛至泰山大街泰山醫學院附屬醫院前時,與由南向北橫過道路的行人王某、張某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王某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張某受傷、車輛受損。事故發生后,齊某駕車離開現場,后到事故中隊投案。
經調查,齊某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且發生事故后肇事逃逸,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被泰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被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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