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2-23 20:30:02
齊魯網2月23日訊 想必有不少女性朋友在求職的過程中遇到這樣的情景,在應聘的時候,招聘單位的負責人會問您是否結婚啊,打算啥時候要孩子啊,甚至在體檢的時候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一旦查出懷孕,就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拒絕。然而就從前天開始,如果用人單位在招聘時有就業性別歧視的問題,拒不改正的,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情節嚴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在記者隨機采訪的十幾名女性中,大部分女性并沒有遭遇過就業性別歧視問題。她們告訴記者,像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用工相對比較規范,但一些私營企業的就業性別歧視現象就比較普遍。
記者隨機選取街邊一家超市進去調查,超市老板告訴記者,他們開的超市是小本生意,本來招的人就不多,如果再招上一個準備要孩子的女性員工的話,會增加他們的用工成本,而且還無法辭退,這就導致許多私營店主不愿意招收年輕女性員工。
為了針對招聘時出現的就業性別歧視問題,2月21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在招聘時,禁止就業性別歧視行為,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律師陳正斌告訴記者:“現在盡管一些企業,尤其是像小型的超市、便利店,可能會考慮到自身的用工成本,存在一些不規范用工行為,雖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按照法律規定是不合法的。”
此外,陳律師還告訴記者,在《通知》發布之前,《就業促進法》就已經明確規定勞動者遇到就業歧視,可以向法院起訴,但沒有再進一步的細化。而在《通知》當中,明確規定,法院要依法受理婦女就業性別歧視相關起訴,設置平等就業權糾紛案由。
在此陳律師提醒用人單位,要規范合法的用工,否則的話將按照《通知》的規定,被最高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也同時提醒勞動者,遇到就業歧視時,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及時向法院起訴,從法律上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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