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5-13 11:07:05
齊魯網5月13日訊 近日,東營市生態環境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山東宏旭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環保違法行為處以20萬元的罰款。
據了解,環保執法人員在進行檢查時發現,山東宏旭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的9萬噸/年甲基丙烯酸甲酯及其配套工程未完成驗收,且在未取得當地相關部門同意的前提下就開展正常生產。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的規定,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東營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對其處以20萬元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山東宏旭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在東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公司注冊資本303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周海忠,經營范圍包括甲基丙烯酸甲酯(5萬噸年);丙酮氰醇(7萬噸年)等。
閃電新聞記者 曹晗 實習生 譚兆彤 濟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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