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1-09 17:49:01
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9日訊 2019年8月,煙臺牟平38歲的孕婦于某平醉酒駕駛和王某波一家三口乘坐的小轎車相撞,事故導致王某波妻子和不滿3歲的兒子雙雙遇難,王某波受傷。
當地警方曾通報,犯罪嫌疑人于某平為煙臺土地利用規劃站科員,由于當時已懷孕,不具備羈押條件,依法對她取保候審。
2019年12月2號,牟平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于某平對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公訴人認為,根據刑法第133條規定,被告人于某平應當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于某平到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和坦白,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3至4年。
受害者代理人要求于某平共賠償損失190.2萬元,該案沒有當庭宣判,民事部分接受庭下調解。
閃電新聞記者 寧佳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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