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四點半左右,江西撫州致“三死一傷”的嫌疑人曾春亮被警方抓獲。目擊抓捕現場的村民告訴閃電新聞記者,曾春亮騎著一輛摩托車在航橋村被警方攔截。被捕時,他身穿一件黑色短袖,藍色牛仔褲,頭戴一頂黑色棒球帽。據遇害者家屬康女士介紹,這頂帽子是她外甥女的。曾春亮被捕時表現地非常淡定,警察詢問“你是誰”,他自己說“我是曾春亮”,他還在現場很囂張的說到:“我不自己出來,你能抓到我嗎?”根據現場居民提供的視頻,警方在曾春亮身上搜出了一些現金,他騎過來的那輛摩托車的一側還放有錘頭和尖刀。
曾春亮,1976年出生在江西省樂安縣山碭鎮厚坊村,家里一共兄弟四人。記者在走訪厚坊村時了解到,曾春亮的父母去世較早,他小時候也沒怎么讀過書,一直四處飄搖,很早就出去打工了,他在厚坊村里也沒有固定的住所,村民對他的了解僅僅是在他小時候。曾春亮的大哥生活在樂安縣城,二哥和四弟也常年在外地打工,村民對他們都不太了解。
案發地:江西省樂安縣山碭鎮厚坊村
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了解到,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因犯盜竊罪被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2007年6月19日調至江西省監獄管理局服刑,2009年8月8日刑滿釋放。2012年6月13日,曾春亮因盜竊罪被臺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刑事拘留。判決書顯示:2012年6月11日凌晨,被告人楊友古、曾春亮、雷國輝經事先商量,結伙由被告人楊友古、曾春亮竄至臺州市路橋區峰江街道興峰路211號,砸破不銹鋼玻璃門,竊得潘正方放在一樓房間內(倉庫)的銀焊1186公斤(價值人民幣96494元),之后以78000元的價格銷贓給被告人雷國輝。案發后,涉案贓物已被追回。同年7月20日,經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檢察院批準被逮捕。2013年3月27日,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以被告人曾春亮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交付執行,執行機關為浙江省金華監獄。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
5月12日,曾春亮刑滿釋放后,回到他的老家江西樂安。他回到厚坊村后,曾在他一個本家侄兒曾生(化名)家借住過兩天。曾生回憶起見到曾春亮的情景,“當時我還沒認出他,以為是村里的誰,我還問他‘你怎么不去干活啊?’走近以后我才發現是他,當時還有點激動,想著很多年沒見了,他也沒地方去,就留著他吃飯,住了兩天,他就走了,再沒見過他。”曾生還告訴閃電新聞記者,他與曾春亮也不是特別相熟,距離上一次見到曾春亮已經過去了八年,也就是曾春亮第一次出獄后。他還告訴記者,曾春亮借住在他家這兩天,頻繁外出。記者在焦坑鄉走訪了解到,案發前曾春亮經常在這附近出沒。他到一家網吧樓上的飯店看別人打牌,飯店老板娘介紹,“誰和他說話,他都笑瞇瞇的,和笑臉佛一樣。”
嫌犯曾春亮案發前經常出沒的地方
現在嫌疑人已被抓獲,小鎮的生活也將逐漸恢復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