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臨海發布
2020-08-27 13:05:08
? 一、接到群眾投訴舉報
今年4月中旬以來,臨海市政府相關部門連續接到本地多名群眾和多家企業舉報,稱:“彪馬集團有限公司大田廠區內東側的‘河馬集市’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項目未經申報備案,已開始投放廣告進行招商,廣告內容虛假。”
? 二、趕赴現場核查處置
4月16日、4月20日、4月22日、4月23日,市場監管部門趕赴現場對舉報內容進行核實處置,要求浙江河馬農產品冷鏈物流有限公司對違規開辦“河馬集市”以及含“河馬集市 · 臨海一級農產品綜合批發市場 · 火爆招商”的虛假招商廣告予以整改,其中4月22日明確告訴項目業主在未取得《市場名稱登記證》的情況下,不得以市場名義招商。
? 三、發現并拆除違法建筑
5月8日,發現彪馬集團有限公司大田廠區1.5萬平方米違法建筑,對其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于5月12日全部拆除完畢。
? 四、查處虛假廣告招商行為
5月12日,在獲悉“河馬集市”準備開始向租戶收取租金后,市市場監管局再次趕赴現場,明確告知項目業主在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情況下,不得進行違規廣告招商活動。
? 五、對違法建筑拆除后又新增的違建進行依法拆除
6月1日,巡查發現彪馬集團有限公司新建違法建筑3500平方米,市政府召開專題會商會,梳理 “河馬集市”有關情況,并對彪馬集團有限公司大田廠區違建拆除工作進行部署。
6月15日再次發現其又有新增違法建筑,當即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于7月17日對其承諾在規定時間內沒有自行拆除的違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 六、職能部門對企業負責人第一次進行約談6月11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彪馬集團負責人進行約談。
6月23日赴現場告知,6月29日下達書面告知書,明確告知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要求其立即停止工業廠房改建行為,若繼續建設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 七、對企業負責人第一次進行集體約談7月13日晚,相關部門就“河馬集市”發布虛假廣告等問題對彪馬集團和河馬農產品冷鏈物流有限公司負責人進行相關法律、法規解釋和約談。一是明確彪馬集團“河馬集市”必須停止招商、宣傳、施工等相關違規行為,開辦“河馬集市”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審批準許后,才能依法進行相關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對開辦市場政策進行了解釋,要求相關部門做好服務。二是彪馬集團有限公司必須負起主體責任,承擔起企業前期違規發布虛假招商廣告等行為產生的社會后果,對相關商戶做好停辦原因解釋工作。
彪馬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沈邱建:出現這樣的問題,因為法律意識淡薄,沒有和各個部門做好匯報。
? 八、轄區街道主動做工作
7月14日晚,轄區街道會同相關部門主動對彪馬集團負責人開展思想工作,對開辦市場進行政策解釋,有關部門表示積極主動做好服務。其再次表態: 主動配合政府,停止施工,停止招商并勸退商戶,停止試營業等活動。
? 九、市政府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
7月15日下午到晚上,市政府召開專題研究部署會,并再次對彪馬集團負責人進行約談,明確政府意見。
? 十、舉行通報會
7月19日下午,臨海市委市政府舉行彪馬集團(河馬集市)違法違規項目通報會。
? 十一、積極幫助服務商戶
自獲悉彪馬集團違規推進河馬集市項目以來,臨海市委市政府本著減少商戶損失的角度出發,根據提供的商戶名單,由轄區街道成立6個政策解釋小組,對擬入駐商戶進行風險告知,7月16日晚,在原先告知商戶的基礎上又發布了告彪馬集團有限公司(河馬集市)全體商戶書。同時督促企業做好租金和定金退還,并發動村居干部協調幫助商戶退還出租房房租。
市政府從未啟動該地塊的土地收儲,該地塊現狀為工業用地,在《臨海市域總體規劃(2007-2020)》中也屬于工業用途,未列入政府房地產開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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