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11日訊 “雙告知”制度是指在辦理企業登記時如果經營范圍內有需要許可事項的,首先登記機關需要告知申請人所需要的項目和監管人不得從事相應的企業經營;第二告知相關部門市場主體的登記營業執照信息做好事中事后的監管。總之,“雙告知”制度是為方便企業和工商業戶而設立的。
但昨晚的問政節目曝光了濟南“雙告知”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情況。濟南市的楊女士在辦理美容店相關手續的過程中,不僅沒有工作人員提前告知相關辦理流程,自己還因為未辦理衛生許可證收到了罰款通知。
那么為什么原本方便企業和工商業戶的“雙告知”制度變成了“一問三不知”呢?今天上午,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來到濟南市市中區行政審批大廳進行督導。督導組調查發現,盡管行政審批部門曾以書面形式,把應辦理的許可事項告知過當事人,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
“工作人員告知的不準確,沒有告訴申請人應該辦理哪一個具體的行政許可事項,同時也反映出,雖然我們的登記信息當天通過平臺向監管部門推送,但是監管部門沒有按照規定,在日期內領取、下載有關的登記信息。”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處處長王立河說。
督導組表示,接下來將指導行政審批部門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讓他們進一步了解“雙告知”的要求,提升服務水平;舉一反三,在全省對雙告知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協同監管平臺需要再進一步優化功能,在自動推送的同時,能夠落實認領和事中事后監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