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13日訊 三個月前,煙臺的岳女士有了一個可愛的寶寶,取名墨墨(化名)。孩子的出生原本是這個家庭幸福生活的延續,但讓岳女士沒想到的是,孩子出生僅六天,岳女士就被迫和孩子分離,和孩子父親間的“奪子大戰”也拉開了序幕。
兩人之間有著怎樣的愛恨糾葛?媽媽還能否見到心心念念的孩子?
母親和孩子被迫分離 三個月嬰兒成執行目標
“把孩子抱過來。”
“孩子睡著了,不能抱!不能這樣搶孩子!”
2021年10月15日,煙臺市牟平區人民法院的法警敲開了被執行人的家門。墨墨熟睡在奶奶懷中,睡夢中的他不會知道自己是這次“特殊”的強制執行目標,孩子的奶奶情緒十分激動。面對這樣的局面,煙臺市牟平法院的執行干警早有準備。
就在35分鐘前,針對這次特殊的執行案件,煙臺市牟平法院召開了一場現場調度會,對執行的案件基本情況進行分析部署,調度會還聯合煙臺市牟平區檢察院與牟平區婦聯等部門,共同參與執行。
“咱們進去不管其他的,先抱走孩子。”煙臺市牟平區人民法院法警大隊大隊長賀建利強調,此次行動目的只有一個:確保孩子安全的同時,完成執行任務。
煙臺市牟平法院雖做了周密的部署,可孩子的媽媽岳女士依然心神不安,她期待盡快的結果,又害怕結果的出現。
在岳女士和孩子分離的99天里,她敲過門,報過警,找過婦聯,能嘗試見孩子的途徑,她都試過。可無論怎么做,都沒能換來孩子父親和爺爺奶奶的開門。
無奈之下,岳女士將孩子父親起訴到了煙臺市牟平法院,希望見到孩子墨墨,奪回撫養權。因為案件涉及到一名出生才六天,就被迫與母親分離的嬰兒,法院立即受案審理。然而在審理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岳女士和孩子的父親王先生屬于非婚生子。
情侶間上演“奪子大戰” 法院判決孩子歸母親
“經人介紹認識后,就一直住在他家,然后不小心懷孕了。”岳女士原以為孩子出生后,兩人的感情會升溫,但沒想到男友卻提出將孩子送人的要求,“我真的接受不了。”
男友王先生一直以沒有結婚無法將孩子落下戶口為由,多次提出要將孩子送給他人,都遭到了岳女士的極力反對,自此兩人的矛盾也開始出現。但讓岳女士沒想到的是,墨墨出生后,他們沒送走孩子,她卻被男友一家趕出了家門。“把我的東西扔出去,把我拖出家門,還把家里密碼改了。”
也就從這天開始,岳女士再沒見到自己的孩子墨墨。煙臺市牟平法院了解到情況后,經過審理,在2021年7月底作出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還規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這么小的孩子應該需要母乳喂養或者母親的親身照顧,孩子母親明確表示要親身照顧這個小孩兒,并且也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適宜撫養孩子的情形“,煙臺市牟平法院大窯法庭法官林燕表示,“綜合人情和法理的角度,我們判定,現在孩子應隨他母親生活,由母親來撫養更有利于他健康成長,并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