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21日訊 4月21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全市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新聞通報會,會上發布了2021年度全市法院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超意興”商標及不正當競爭案。
超意興公司系第1153764號“超意興”、第9787407號“超意興”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商標核定服務項目為快餐館、自助餐飲、飯店等。超意興公司自成立以來,獲得過“山東老字號”“山東消費者最喜愛快餐連鎖品牌”等多項榮譽,在山東省內開設有百余家超意興連鎖店鋪,店鋪裝修、裝飾風格具有統一鮮明的特征。超意興公司發現,聚成公司在山東省內多地市共發展了數十家快餐加盟店,為加盟店提供店堂裝修、廣告招牌等,在店面招牌顯著位置標注“聚成超益興快餐“,店內多處標注“超益興”“超益興快餐”等,店內裝潢也與超意興公司的快餐店所使用的裝潢近似。超意興公司以聚成公司侵害其注冊商標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 超意興公司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其涉案商標在山東省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聚成公司未規范使用其自有注冊商標,擅自在與超意興公司涉案商標核定服務項目相同的餐飲服務上使用近似商標,并模仿使用超意興公司有一定影響力的裝潢,攀附超意興公司商譽的主觀意圖明顯,易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其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綜合考慮聚成公司經營規模大、侵權標識及裝潢在加盟費中的貢獻度較高等侵權行為的性質、情節因素,法院判決其停止侵權并賠償500萬元。
本案是依法加強自主品牌司法保護的典型案例。通過案件裁判支持和引導企業實施商標戰略,促使其在經營中積極、規范使用自主商標,凈化市場環境,嚴厲制裁商標假冒、惡意模仿等侵權行為,切實保障商標權人和消費者的利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促進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品牌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