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9日訊 6月9日,濟南中院召開全市法院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典型案例新聞通報會,會上通報了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以“高價回收收藏品”為誘餌對老年人實施詐騙案。
2017年,被告人李某某、李某甲、馬某某、孫某某、陳某某等5人組成固定詐騙團伙,通過撥打電話,冒充企業老板、收藏公司經理及員工,以高價回收被害人手中的收藏品為誘餌,并以需要交納專家鑒定費、物流保價費、過戶費等費用的名義實施詐騙。被害人上當后將錢款匯入被告人指定的銀行賬戶。自2017年5月份至2018年3月份,被告人用上述方式對8名被害人實施詐騙,詐騙總額44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的行為均構成詐騙罪。案發后,各被告人均已退賠損失,可從輕處罰。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李某甲、馬某某各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十二萬元;判處被告人孫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十萬元;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八萬元。扣押款項依法發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