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0日訊 今天上午,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閃電新聞記者在會上了解到,近期山東印發了《低揮發性原輔材料替代企業豁免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實施細則(試行)》,達到相關條件的企業即可申請相關豁免政策。一是豁免末端治理設施,二是豁免VOCs(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收集和處理措施。
企業在完成低揮發性原輔材料替代,且穩定運行,就可以對照豁免條件,按照《實施細則》附件的格式,結合自身情況填寫申請,并提交到當地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經縣市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核通過后,企業就可以具體執行豁免政策了,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會定期對豁免清單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