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10日訊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安全生產舉報工作相關情況,并回答媒體記者的提問。
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投訴中心主任鄭曉輝介紹,舉報身邊的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賦予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但實踐中仍存在著群眾舉報無路、投訴無門的實際情況。為了破解和拆除阻隔在群眾和舉報受理渠道間的“玻璃門”“隱形壁”,解決和消除舉報受理標準模糊、尺度不清的現實狀況,同時制止和約束惡意舉報、職業舉報、無效舉報等行為,2023年3月,省應急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等8部門聯合制定出臺了《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受理辦法》。
《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受理辦法》堅持創新引領,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六項創新”。一是創新明確舉報受理工作管理體系。《辦法》采取8部門聯合發文形式,要求明確具體承辦機構,建立健全舉報受理工作機制。二是創新實行逐級舉報、分級受理原則。原則上要逐級舉報,下級部門無法受理的,可以繼續向上級部門舉報。三是創新細化舉報受理四種渠道。設定了網絡、電話、信函、現場四種舉報渠道途徑,并逐一細化受理規范。四是樹立受理工作以證據為中心的理念。受理過程和結果要留痕保存,并作為證據使用。五是強化對舉報人權益的合法保障。規定了舉報人的“四個有權”和“四個不得”。六是創新設置不予受理舉報情形。規定了事故隱患、違法行為不予受理的6種情形和謊報瞞報事故不予受理的5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