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2021-03-01 15:59:03
3月1日,《經濟日報》以《山東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建設—— 讓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 》為題聚焦山東公共法律服務建設。以下是報道全文:
28年前因公致殘,卻只獲得77000元賠償金,山東省臨沂市的李某才在28年間一直在維權,希望能討回自己應得的賠償。最終,經臨沂市羅莊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在山東華羅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嬌的幫助下,他拿回了44萬余元賠償款。
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山東省通過法律援助為群眾挽回的經濟損失,從2016年的11億元增長到2020年的近20億元。
2021年1月1日,《山東省公共法律服務條例》開始實施,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山東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王玉君介紹,山東將堅持需求導向,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務的業務領域,更好滿足全社會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等方面的需求。
為讓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條例》明確規定,無償公共法律服務應優先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出型貧困和低收入家庭、特困供養人員、殘疾人、農民工等特殊群體以及軍人軍屬、退役軍人等優撫對象提供。
針對農民工討薪維權問題,山東各級法律援助機構組織開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農民工”系列活動,開辟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筑牢農民工維權“保護網”。
2020年,山東各級法律援助機構辦理涉及農民工的討薪案件2.4萬件,為3.9萬名農民工提供了援助,為農民工討薪4.48億元。
《條例》還明確規定,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為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配備法律顧問。據了解,山東省有1.4萬名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擔任6.6萬個村(居)的法律顧問,2020年無償提供法律意見、提供法律咨詢、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參與人民調解等服務96萬次。
目前,山東省共建成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8個、縣級中心163個、鄉鎮(街道)工作站1808個,2020年分別提供公共法律服務22.7萬次、44.3萬次、33.2萬次。
“下一步,我們將抓住《條例》實施有利時機乘勢而上,進一步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再上新臺階。”山東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李端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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