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廣網
2021-04-22 15:47:04
原標題:山東從4月22日起實現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申請“跨省通辦”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濟南4月22日消息(記者劉穎超)記者從山東省民政廳了解到,自今天(22日)起,山東省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以任意地申請、戶籍地審核審定及發放的形式辦理。
據了解,開展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申請“跨省通辦”,是山東省民政廳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政務服務的重要舉措,也是各級民政部門在黨史學習教育中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跨省通辦”主要通過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進行資格認定申請的異地代收、推送戶籍地審核、辦理、結果反饋等工作。各地既承擔外地戶籍人口在本地提交申請的受理工作,又承擔本地戶籍人口在外地提出申請的審核工作。
即日起,各鄉鎮(街道)收到外地推送的申請后,應與其所屬村(社區)確認該申請人是否為本地戶籍人口,如戶籍已遷出,應將結果反饋受理地,如屬本地戶籍的,要認真審核推送的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按政策確定補貼類別、標準并按程序進行審核審定,經審定符合補貼條件的,納入補貼范圍,從提交申請當月起計發補貼。在審定過程中發現申請人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退回申請受理地,并說明具體原因。
異地戶籍殘疾人到鄉鎮(街道)“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服務窗口提交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時,窗口受理人員應將申請人身份證號輸入全國系統查驗是否為殘疾人,并查看其戶籍地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辦要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需提供的材料。申請人遞交材料收齊后,要及時錄入系統,并于3個工作日內推送至業務屬地(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補貼受理窗口。收到業務屬地反饋的辦理結果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辦理結果通知申請人并做好記錄。受理異地申請時只需申請人提交聯系方式和戶籍地所需材料,受理地不負責對補貼資格進行認定或其他形式的審核,享受補貼政策的類型及標準由戶籍地負責解釋。不能提供戶籍地所需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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