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法院報
2022-07-19 07:31:07
原標題:山東臨清一被告人妨害傳染病防治被判刑
來源:人民法院報
本報訊 日前,山東省臨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從事個體貨物運輸,2022年3月31日至4月12日期間,先后5次駕車前往上海市,途中利用兩部手機交替關機的方式刻意隱瞞行程。4月17日,李某某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李某某的行為造成100余人納入集中隔離,其居住及活動軌跡涉及的5處重點場所劃定為封控區、2處劃定為管控區、2個鎮辦劃定為防范區,其行為具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傳播的嚴重風險。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期間,故意隱瞞行程,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冠病毒傳播的嚴重危險,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綜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當庭作出上述判決。
(王希玉 高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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