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2-07-19 07:31:07
原標題:索賠金額過高造成的僵局有法破了
來源:檢察日報
本報訊(記者郭樹合 通訊員姚媛)被害方要求的賠償金額遠超實際損失,犯罪嫌疑人實在賠不起。近日,在這起因瑣事糾紛引發(fā)的輕微刑事案件陷入僵局時,山東省滕州市檢察院啟動了案件賠償、補償保證金提存制度,成功化解了雙方矛盾。
該案當事人顏天、郭雨是同村鄰居。2021年6月21日,郭雨因開車過路問題與顏天發(fā)生爭執(zhí),進而引發(fā)肢體沖突。顏天用鐵棍砸向郭雨,致其頭部受傷。經(jīng)鑒定,郭雨傷情為輕傷二級。2021年9月,顏天故意傷害案被移送滕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該案系輕傷害案件,但被害人郭雨要求顏天賠償15萬元,遠遠超過實際損失,雙方協(xié)商未達成賠償協(xié)議,導致該案調(diào)解陷入僵局。”在審查案件過程中,承辦檢察官與被害人郭雨面對面溝通,并邀請值班律師幫助釋法說理,多次搭建案件當事雙方協(xié)商渠道,但郭雨始終堅持對賠償數(shù)額不松口。
“我實在拿不出這么多錢,但可以在法定賠償?shù)幕A上再多給些錢。”犯罪嫌疑人顏天表示。
經(jīng)過細致審查,承辦檢察官認為,該案因鄰里矛盾引發(fā),事后顏天有悔罪表現(xiàn)及賠償意愿,且社會調(diào)查顯示顏天表現(xiàn)良好,符合案件賠償、補償保證金提存制度規(guī)定的情形。
今年1月,顏天向滕州市公證處繳納5萬元賠償保證金,檢察機關依法對顏天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并在提起公訴時對其提出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
日前,在滕州市法院庭審中,郭雨繼續(xù)堅持15萬元的賠償要求。法官在計算賠償數(shù)額后明確告知郭雨,被告人顏天愿意賠償并已向滕州市公證處繳納5萬元賠償保證金,已高于法定賠償數(shù)額。郭雨意識到自己的不合理要求得不到法院支持,最終表示愿意接受賠償和解。
據(jù)介紹,針對一些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要求的賠償金額遠超法定賠償、補償金額的情況,今年初,滕州市檢察院聯(lián)合該市公安局、市公證處,建立案件賠償、補償保證金提存制度并形成會簽文件,就案件適用范圍、提存范圍、提存方式、運作過程等作出詳細規(guī)定。滕州市檢察院通過適用該制度一體化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刑事和解、訴源治理等工作落實,及時化解社會矛盾。截至目前,該院已運用該機制辦理10余起案件。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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