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2-07-20 09:01:07
原標題:豬皮凍中的鋁殘留量竟超標8倍
來源:檢察日報
本報訊(記者郭樹合 通訊員姜梅瑩)作為食品經營者未盡到安全生產食品責任,竟然向豬皮凍中添加過量明礬,導致鋁殘留量超標8倍。7月14日,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法院對該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某、何某甲、何某乙、趙某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開庭審理,4名被告人均認罪服法,案件將擇日宣判。
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陳某伙同妻子何某甲、岳父何某乙在桓臺縣租住的平房內生產加工添加有明礬及非食用物質工業明膠的豬皮凍。每日凌晨,由陳某負責將制作好的豬皮凍運至某蔬菜批發市場對外銷售,銷售金額共計7.5萬余元。
趙某在某市場經營一處肉食攤點。在采購食品時,趙某未要求查看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文件,就先后多次從陳某處購進豬皮凍并對外銷售,銷售金額共計2000元。
今年4月,公安機關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將該案移送臨淄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在辦案過程中,臨淄區檢察院發現陳某、何某甲、何某乙、趙某等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豬皮凍的行為可能侵害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遂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立案。該院通過成立專門辦案組,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查明了涉案豬皮凍流入消費市場的數量,同時圍繞銷售金額的認定、趙某有無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義務等公益損害責任認定的關鍵要素展開調查取證。
據介紹,明礬是一種食品添加劑,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可以作為膨松劑、穩定劑添加到豆類制品、面糊、油炸制品等六類食品中,但豬皮凍不在允許添加范圍內。此外,除腌制海蜇外,鋁殘留量均明確規定≤100mg/kg。經鑒定,陳某等三人生產的豬皮凍內鋁的殘留量高達899mg/kg,屬于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中大量添加工業明膠會導致重金屬超標,但該案中重金屬鉻的含量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之內,鑒定意見為合格。因此,公安機關將涉案豬皮凍定性為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法律規定。
今年6月9日,臨淄區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對4人提起公訴,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在綜合考慮違法行為人的過錯程度、持續時間、獲利情況等因素的基礎上,分別對生產者和銷售者主張不同范圍產品價款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請求判令被告人陳某、何某甲、何某乙支付銷售價款十倍的賠償金73萬元;判令趙某支付銷售價款十倍的賠償金2萬元;判令陳某、何某甲、何某乙、趙某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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