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2-09-08 09:08:09
原標題:挖出被治安處罰“掩蓋”的犯罪
來源:檢察日報
●認定聚眾斗毆罪并不要求斗毆的各方都必須在3人以上,也不需要雙方都具有斗毆的故意,單方在3人以上,且有斗毆故意的,也構成聚眾斗毆罪。
本報訊(記者盧金增 通訊員賈偉 呂慧鑫)在審查起訴一起交通肇事案時,山東省陽谷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敏銳地捕捉到疑點,隨即啟動偵查監督程序,監督公安機關對一起聚眾斗毆案立案偵查。日前,法院以聚眾斗毆罪判處這起案件中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公安機關對其余3名涉案人員馬某、袁某、林某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2021年9月,陸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機關移送陽谷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對陸某進行訊問,當問到他是否有犯罪前科或者治安處罰記錄時,陸某稱:“我本人沒有前科劣跡,但是在2019年2月,李某糾集很多人用甩棍打我,后來李某等人被行政拘留并罰款?!睓z察官將該供述完整記錄在案。
“雖然這是治安案件,與陸某交通肇事案沒有直接聯系,但我覺得陸某被多人毆打這起治安案件屬于持兇器毆打他人,如果還有糾集眾人毆斗的情況,很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有必要深挖一下?!鞭k案檢察官說。
訊問結束后,辦案檢察官迅速調取了這起治安案件的原始卷宗。在李某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清晰地寫明:李某糾集馬某、袁某、林某等人手持甩棍在某飯店門口將陸某打傷。為什么要糾集這么多人群毆?檢察官心中的疑團更大了。
經翻閱卷宗、查看監控錄像,檢察官了解到,2019年2月23日晚,李某在陽谷縣某飯店吃飯時與女性網友閆某微信聊天,該情形被閆某的男朋友陸某發現。于是,陸某和李某在微信上對罵。隨后,李某讓陸某多叫些人到飯店來處理此事,并通知朋友馬某、袁某、林某提前準備好甩棍在飯店門口等待。陸某與朋友一行4人駕車到達后,李某等4人便對陸某進行毆打,林某還持甩棍毆打陸某頭部,造成陸某右頂部軟組織腫脹受傷。陸某一方其他人未參與毆斗。
在查清案情并經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后,陽谷縣檢察院認為,在聚眾斗毆罪中并不要求斗毆的各方都必須在3人以上,也不需要雙方都具有斗毆的故意,單方在3人以上,且有斗毆故意的,也構成聚眾斗毆罪,由此,李某、馬某、袁某、林某4人均涉嫌聚眾斗毆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在此前的處理中,公安機關僅對李某等人進行拘留和罰款處罰,屬于適用法律錯誤,該院遂決定監督公安機關立案。
隨后,陽谷縣檢察院向公安機關發出立案通知書,公安機關以涉嫌聚眾斗毆罪對李某等4人立案。今年5月17日,公安機關將李某以涉嫌聚眾斗毆罪移送該院審查起訴,其余3人仍在進一步偵查中。后經該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審理后對李某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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