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2022-10-21 09:59:10
原標題:構建河湖安全保護新模式保障國家水安全
來源:法治日報
原標題:構建河湖安全保護新模式保障國家水安全
來源:法治日報
□ 本報記者 徐強
□ 本報見習記者 劉欣
江河湖泊是水資源的重要載體,是生態系統和國土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支撐。保護江河湖泊事關人民福祉和民族未來,而水行政執法是保障河湖安全的重要舉措。
近日,水利部、公安部聯合制定《關于加強河湖安全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進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加大河湖安全保護力度。
水利部總規劃師吳文慶表示,《意見》的出臺對于維護河湖管理秩序、提升河湖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國家水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嚴打水事違法犯罪行為
近年來,水利部聯合公安部等部門,深入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采砂、妨礙行洪、非法取水、破壞水工程等各類水事違法犯罪行為,河湖亂象得到有效遏制,江河湖泊面貌實現根本性改善。
“但要看到,河湖安全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保護河湖安全是一項長期的艱巨任務。”吳文慶坦言,特別是,當前一些地方妨礙行洪,侵占河湖、堤防、水庫庫容,毀壞水庫大壩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影響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態安全和水利基礎設施安全,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據初步統計,2018年至2021年全國共查處水事違法案件8.96萬件,其中涉河湖案件4.85萬件,占總數的54.1%。從中可以看出,河湖安全保護現狀距離建設幸福河湖的新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新期待還有一定差距。
從今年初開始,水利部、公安部有關司局多次深入協商溝通,在總結已有合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共同起草了《意見》。
據吳文慶介紹,《意見》突出問題導向,針對妨礙河湖防洪行洪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線,破壞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和水工程,非法采砂等涉及河湖安全的難點堵點,以及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突出問題,全面加強兩部合作,構建河湖安全保護新模式。同時,《意見》強調協同協作,在各自嚴格履職的基礎上,明確水利部門和公安機關協同機制和責任分工,力求形成部門協作、區域協同、流域統籌的河湖安全保護新格局。
加強協作形成執法合力
據水利部政策法規司司長于琪洋介紹,水利部門和公安機關的合作由來已久,有良好的合作機制和扎實的合作實踐。近年來,各級水利部門和公安機關積極探索,不斷開拓合作領域、創新協作方式,建立了一系列聯合執法機制,在打擊非法采砂、侵占河湖水域岸線、破壞水工程等方面取得積極成效。
2020年,水利部、公安部和交通運輸部聯合建立長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機制,在維護長江正常河道采砂秩序工作方面,進一步深化協作配合,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更加順暢。2021年,水利部、公安部聯合開展長江河道采砂綜合整治行動,共查處非法采砂行為1289起,辦理行政處罰案件1099件,有力打擊了長江河道非法采砂違法犯罪行為。同時,水利部長江委、黃委、淮委、海委等流域管理機構與公安等相關部門也建立了聯合執法機制,與地方一道共同打擊流域內河湖違法行為。
在地方層面,地方各級水利部門和公安機關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合作。例如,山東黃河河務局先后聯合省公安廳、高級人民法院、河長辦公室,在全河率先建立起聯勤聯動、聯防共治、長效監管三項機制。安徽、廣東、江蘇、山東、黑龍江等省水利部門與公安機關加強協作,建立聯合執法、案件線索移送、跟蹤反饋等多項協作機制。
在總結執法經驗基礎上,《意見》明確在5個重點領域加強協作,包括防洪安全保障、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保護、河道采砂秩序維護、重點水利工程安全保衛、水行政執法安全保障。針對這5個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水行政執法,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切實維護河湖良好秩序。
同時,《意見》明確要建立3項協作機制:一是建立健全聯席會議機制,雙方定期開展河湖安全保護會商,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二是建立健全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堅決禁止有案不移、以罰代刑,對案情疑難復雜、社會影響大的案件實施聯合掛牌督辦;三是建立健全流域安全保護協同機制,以流域為單元,強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行政區域間水利部門與公安機關的執法協作,形成河湖安全保護的執法合力。
吳文慶表示,水利部將與公安部密切配合,形成強大執法合力,持續加大水行政執法力度,用法治力量守護好江河湖泊。
聯合開展專項執法行動
“《意見》的出臺,是公安、水利兩部門多年協作經驗的固化和升華,必將推動兩部門協同開展河湖安全保護工作邁上新的臺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張曉鵬如是說。
張曉鵬表示,下一步,公安部將進一步嚴打涉水犯罪。會同水利等部門聚焦河湖管理秩序,堅持以打促防、以打促治,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捕撈、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破壞水生態環境,以及妨礙防洪安全、非法圍墾河湖、破壞飲用水水源等涉河湖突出違法犯罪活動。嚴肅查處妨礙執法機關依法履職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保障水行政部門執法活動。
同時,指導各地公安機關不斷深化與水利等部門的執法協作,健全完善會商研判、資源共享、執法聯動等長效工作機制,形成力量聯合、資源整合、效能融合的河湖安全保護新格局。對公安機關日常執法中發現的影響河湖安全的問題漏洞,及時通報相關部門針對性強化工作措施,切實提升源頭治理能力。
據吳文慶介紹,為推動《意見》落實落地,水利部將把《意見》作為水行政執法業務培訓的重要內容,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深入解讀《意見》主要內容,進一步增強執法辦案人員的協作意識,提升協作能力。同時,水利部將與公安部聯合印發年度工作要點,明確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和任務,聯合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此外,加強督促指導,加強經驗總結,特別是總結提煉在長效機制建立、案件線索移交、信息資源共享、流域統籌協同、專業技術協助等方面的經驗做法,并共同發布兩部門合作的典型案例,形成示范效應,為流域和地方開展協作樹立標桿,提供借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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