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外網
2020-11-03 09:36:11
海外網11月3日電 香港“支聯會”于2020年6月不理會警方反對,在銅鑼灣維園舉行非法集會,數案在身的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參與了集會。警方經調查后向黎智英、李卓人等人發出傳票,分別控告他們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等罪,案件將于今早(3日)在區域法院提訊。今早約9時,黎智英抵達法院,李卓人、梁國雄等其他被告亦先后到場。
據香港“東網”報道,香港警方經調查后向黎智英、李卓人及多名“支聯會”常委等人發出傳票,分別控告他們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及舉行未經批準集結等罪,至今先后有合共26人被控。其中兩名被告羅冠聰和張崑陽已經離港,之前一直缺席聆訊,法庭已向他們發出拘捕令,當他們被緝捕歸案后便會盡快被帶到法庭提訊。
報道稱,香港區院3日會處理其余24名被告的案件,當中包括黎智英。根據《公安條例》,上述3項控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每罪均可判處監禁5年。
此外,“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及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和梁錦威,工黨主席郭永健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等合共13人各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指他們于2020年6月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
上述13名被告當中,除了黎智英沒有被加控其他罪名,其余12被告各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李卓人另再被控一項舉行未經批準集結罪,指他明知而舉行未經批準集結。
此外,警方還向另外13人發出傳票,控告他們各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包括立法會前議員楊森、梁國雄、何秀蘭和朱凱廸、“支聯會”梁國華、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羅冠聰和袁嘉蔚、觀塘區議員梁凱晴、荃灣區議員岑敖暉、何桂藍、張崑陽。他們被控于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
黎智英目前數案在身,他還被控于2019年8月18日、31日及10月1日參與和組織未經批準的游行,以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共被控2項組織未經批準集結及3項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每罪最高可判囚5年。案件9月18日已在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席前再提訊,黎智英當時不認罪,上述3宗案件分別將于2021年2月16日、4月7日及5月17日開審。(海外網 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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